马维民到杞县检察院调研信息化工作
来源:法制网 更新时间:2015-03-29

 

    郑州3月26日电(杨东风 通讯员 王利君 李陶鸿)近日,河南省检察院信息化处处长马维民在市检察院信息化处处长周兰的陪同下,莅杞调研信息化工作。

    马维民处长首先听取了杞县检察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工作。其次,查看了杞县检察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分别查看了机房、视频接待大厅、办案工作区、视频会议室,每到一处,马维民处长都详细了解设备的配置情况,电脑的配置情况,内网带速情况等。对杞县检察院信息化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最后,对如何改进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处理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紧跟形势发展,加大信息技术装备投入,培养、训练办案人员使用技术装备的能力。

    二、加大力度、多渠道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经费作保证。要积极向上级院及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三、加强检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把热爱检察技术工作的年轻干警调到技术岗位来工作,使检察网络系统发挥更好效能。确保信息化系统性能优良、运行安全、功能完善。加强对干警的科技装备应用知识、操作技能、维护管理等培训。

    四、加强保密意识,确保网络安全。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能麻痹大意。要加强干警保密法规学习,树立牢固的保密意识。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系统保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必须专网专用,不得连接其他信息网络,更不能连接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安装防火墙和入侵检测设备,以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