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第二阶段安排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5-05-06

 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安排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要求,全省政府网站应在7月31日之前完成统计摸底、自查、整改和自评分工作。目前,全省政府网站统计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自查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对本阶段工作统一安排如下:

  1.确认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负责人和联系人邮箱。请各市州负责确认辖区内参与普查的政府网站是否收到标识码和校验码,并于5月15日前将未收到标识码和校验码的名单进行上报(联系人:胡顺国,电话0731-89990193)。

  2.网站自查:各市州、县市区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项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自查评分,摸清网站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站点无法访问、严重错误、首页可用性和链接可用性4项普查指标,由省电子政务中心统一使用监测系统打分,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监测范围目前只涉及14家市州门户网站及122家县(市、区)门户网站,对监测出的问题将统一反馈至市州)各市州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评分表于5月8日前提交评分表电子档。报送邮箱:wzgb@hunan.gov.cn

  3.网站整改:针对市州、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对内容无法保障的栏目归并或取消,对必建的政务咨询类和调查征集类栏目进行新建和内容保障等。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于5月25日前完成网站整改工作。

  4.整改核查:5月25日之后,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对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各市州负责对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随报随审,对整改不到位的网站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5月30日前全省政府门户网站合格达标。

  5.网站评分:各市州、县市区应在网站整改到位之后,再使用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对网站进行评分,并于7月31日前提交自评表。

  请各市州参照工作时间进度,部署全市政府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确保7月31日之前完成全省政府网站自查整改阶段工作。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