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信息化”推动价格监管变革
来源:中国发展网 更新时间:2015-05-06

 张兴汶、记者尹明波报道 自2013年以来,山东省威海市物价局先后建成运行威海市行政处罚系统、威海市商品房价格备案公示系统、价格信用数据库、中介机构收费“网上超市”,今年又接入全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不仅有力推动了生存价格监管变革,而且为新常态下的物价工作增添了平台和手段。

威海市物价局局长刘建民认为,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市场价格环境更加复杂的形势下,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加速,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带来了深刻变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规范了价格执法

“信息化最大的效能是使工作有法可依,结果有迹可寻,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威海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邹辉表示,“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该系统在全国开通后,将所有价格违法案件100%纳入系统管理,对举报管理办理、立案呈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行政处罚、举报答复等整个业务流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强化内部外部的双重监督,公开透明,杜绝了有案不查、有案不审、有案不罚,重案少罚现象。

据邹辉介绍,威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系统将登记、立案、调查、审批、公示等环节全程固化,减少和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杜绝了暗箱操作、擅自销案和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的发生,自动、实时地将事项信息、办理流程、裁量标准、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和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刘建民强调,网上查阅案件办理进度,以及同类案件比对、网上投诉等要求,进一步倒逼价格监管依法行政,威海市的做法是“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一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编制职权目录、职权编码,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本着“合法规范、顺畅便利”原则,对价格行政执法规程进行了调整完善,制作详细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确保做到了详细登记、迅速受理、准确定性、依法处理、及时反馈,“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有效保证了价格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提高了价格行政效率、效果和公信力。

  完善了研判预警

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为威海市的价格监管工作提供了全流程、高效率的技术支撑,实现网上全程监督、业务统计分析和信息汇总,提升了监控预警功能。

借此,威海市物价局健全完善了研判预警制度,辅以执法检查、舆论报道、社会监督等渠道收集、捕捉信息,加强对市场价格秩序的预警分析、预判后果,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异动热点、特点和规律,为价格监管决策提供了详实、充分的信息支持,变事后应对为提前预警。

“尤其是,我们建立完善了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市场价格应急监管机制和处置预案,切实增强了应对重大突发、复杂、群体性价格异常事件的能力。”邹辉指出,结合预警研判,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集中性的热点、焦点问题,威海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灵敏反应、快速出击,适时开展了停车收费、道路客运价格、中介收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及时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了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提高了市场价格监管的针对性。

提升了工作效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推行的全国价格举报平台四级联网,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了举报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失联、渠道分散、效率低下、督办困难等顽疾,威海市的价格监管变革同样‘受益匪浅’。”刘建民分析,“四级联网”使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手机APP等各种手段举报,并实现网上全程监督、业务统计分析和信息汇总,“做到了既实时掌控价格举报舆情动态,快速化解价格矛盾,又有效解决人手少、压力大的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威海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系统,则实现了处罚案件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并可根据违法事实关联相应的处罚依据,支持多部门联合执法并自动汇总情况形成处罚结果,提高了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威海市物价局在山东省率先推出商品房价格备案公示系统,实践效果非常好。该系统设置政策法规、备案流程、注册、登录、录入端口和公示等板块,实现与房管系统的链接,使房产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商品房价格的网上备案公示,既方便了企业,又强化了主管部门监管。通过运行显示,备案公示时间最短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强化了廉政监察

据了解,威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系统按照“大小有边界、运行能公开、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控”的原则,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和监督实时化,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行为和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将核定事项职权编码、法律依据、裁量标准、处罚分档、承诺时限、运行流程图等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有效减少价格执法的随意性。

行政权力网上监督。在案件办理关键环节设置监察点和监察规则,对案件办理异常情况、违规情况自动预警,实现行政执法刚性约束,有效促进了价格行政执法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真正做到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特别是随着价格举报平台的开通运行,“行政处罚系统”更加完善了对价格执法程序、时限、结果的实时在线监察和全程监控,进一步增强了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成效,有效地规避了执法风险,确保了队伍稳定和各项任务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价格监管综合平台,针对不同工作形式和任务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子业务模块,包括价格监督检查系统、综合指导系统和价格执法内网系统。”刘建民介绍说,“综合平台”会配合使用移动终端执法技术,打造立体化、多维度的价格监管信息处理系统,实现现场执法作业和有效实时监督,达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目的,加强价格监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