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孝感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应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更新时间:2015-11-22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孝感市政务公开
 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北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孝感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重大事项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二)制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监督考评、激励约束等制度性文件,部署实施相关工作。
   (三)解决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
   (四)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    员: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民宗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外侨旅游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食药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水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国安局、市质监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供电公司、人行孝感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分别承担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全体成员组成,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的总体精神和部署,主动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要加强衔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