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国土部门实现审批大提速
来源:嘉兴日报 更新时间:2015-12-07

昨天(12月6日)从海盐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今年初以来,该县推行“审管分离”改革,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手续,使国土资源办事窗口由原来的“接待型”变成了“服务型”。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海盐国土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践行“马上办”模式,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实现审批大提速,各类办理事项平均提速91.74%。

简化流程马上办

“一站式”审批提速

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海盐国土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能力,打造“民生服务”品牌。对受理的每一事项都责任到人,规定谁受理、谁登记、谁全程负责,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在全市率先推出“期望办理”、“远程服务”、“容缺办理”、“办证保姆”等10余项服务民生项目举措,今年共开展加班和延时服务670小时以上,上门预约服务46次,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在量大面广的土地登记事项,大幅度调整缩短流程,土地使用权设定变更登记、“三房”发证、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提速率分别为83.3%、96.7%、71.4%和76.7%。

记者了解到,海盐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将审批从管理中“剥离”,实现行政审批人员、事项、职能“三集中”。今年成立了国土行政审批科,第一批实行集中审批的事项共计20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转用报批、土地征收、供地审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初步实现行政审批“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办结”模式,实现了践诺率、准确率、办结率、满意率四项100%,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行“审管分离”管理的同时,推行“一站式”审批。委任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人为窗口“首席代表”,统一行使全局的行政审批职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时限”的要求,在审批办内部审查,实行“一站式”审批。审批层级由过去的三到五层,变为“收件人—审查员—审批办主任(首席代表)”,最大限度减少了“体外循环”时间,大幅度提升了办事效率。

放管结合马上办

“一条龙”服务提质

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充分授权、权责统一”的原则,目前当地7个镇(街道)国土所已全面完成“三位一体”扩权强所建设任务,建成统一的高标准办事大厅并投入使用,对全县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将市国土局的16条指导意见,按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成24项具体工作流程已全部下放到国土所实施,做到程序上墙,操作有手册。

经过“流程再造”,海盐国土管理重心从“重审批”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重新梳理办事流程,争取流程既优且简,从而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通过制作行政审批事项样本,为项目组件提供简单、明确、规范的服务标准格式,确保所有事项遵循“经办、审核”。审批科成立以来,已审批农转用、土地征收事项19件,涉及总面积193.528公顷,共审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8个,批准项目拆旧区复垦总面积159.6314公顷,共审批规划局调方案19个,涉及调整面积153.7581公顷。

落实制度马上办

 

“一体化”监督提效

从开始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来,海盐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实行标准化、程序化操作,统一制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手册,按照规定进行受理和办理。同时,定期召开行政审批工作例会,布置落实审批改革的相关任务,研究确定涉及职责分工、政策调整、业务监管等重大事项,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

此外,海盐县国土部门积极建立平台,为审批防控“风险”。完善“一张图”系统建设,建成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综合审批等十大分系统和电子政务、综合监管、公共服务三大平台,对土地、矿产的“批、供、用、补、查”形成全方位监管,实现了“以图管地”的目标。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为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和监管提供了科技支撑,减少了审批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增强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记者:陈新 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