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法院信息化建设扫描
来源:广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5-12-30


核心提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加速司法与互联网的融合,探索多元化的司法公开形式,以“互联网+”提升诉讼服务效率、审判效率和执行效率,维护公平正义。这一切,就是为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

当“互联网+”遇上司法会发生什么?

A 沟通方式之变

打造“双微”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

9月8日,青秀区法院通过新浪官方微博直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众网友通过该院的微博直播视频栏目在线“旁听”。该案的被告张某向原告王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月息2%。被告以夫妻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间届满后,原告要求被告夫妻二人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的主审法官叶琪表示:“在视频直播中亮相,对自己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这种直播形式有助于督促自己不断提高庭审驾驭水平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很常见,但是对其中的法律问题却没什么了解,今天的庭审算是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网友“兔斯基”留言说。此次直播过程的画面非常流畅,许多网友纷纷留言点赞。

公众通过网络以看得见的方式,“旁听”案件整个审判过程,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这对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在“青秀法院”微博,“@我的”和“私信”版块成为许多网友的“客服中心”。“我的案子什么时候能够出判决书?”“我们班级想到法院旁听庭审,能否予以安排?”每天,这两个板块都会收到各种各样的问询,工作人员向业务部门查证办理情况后,一一回复网友。

打开手机微信,关注青秀法院公众号。在这里,该院不仅通过文字、照片等形式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案例评析和便民服务等内容,还在“司法公开”版块链接了南宁市青秀区阳光司法网,可以查询开通公告、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内容。

“青秀区法院开‘双微’以来,一方面及时发布法院新闻、案件报道、执行公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内容,以在线的方式提供普法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根据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在版块的设置上更加突出便民和互动的功能。”该院办公室副主任黄海舟介绍说。同时,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里张贴“双微”平台的二维码,方便群众关注。在线下,该院多次邀请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以及举行座谈会,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至目前,青秀区法院共发布微博、微信4500余条,粉丝数量超过8000余人,已解答网友相关法律疑问、咨询300余次。“双微”成为连接司法与公众的一座“便民桥”。

B 诉讼服务之变

“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拓展服务范围

自今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青秀区法院受理的案件从去年的1万件上升到1.5万件,增幅达50%以上。最直观的反映就是每天排队立案的队伍很长。为此该院增设了一个民商事纠纷收案窗口和一个行政案件收案窗口,并增派3名法官充实到一线,但仍不能满足需求,群众也很有意见。

该如何应对呢?该院立案庭庭长赵会表示:“由于办公场地的限制,已经无法通过再增加窗口和人员来舒缓排队的压力了。必须把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用起来,完善各项预立案的功能,在网络上对立案进行有效分流。”

青秀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涵盖网上预约立案、诉讼指南、案件信息查询、信访投诉等各类诉讼服务。群众在该院阳光司法网上申请的程序是:首先填写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设置相关密码,其次填写各方当事人信息和诉讼请求及理由,最后上传原告身份证件及诉讼材料,法院工作人员将与申请人联系,通知来院办理正式立案手续,并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经预约的优先予以办理。

“以前早上来法院取号立案,可能等到下午才能办理,现在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更加方便快捷了。”到南宁办事的杨律师表示,“网上预约立案还可以避免因为材料手续、管辖问题等多次来回奔波,提升了诉讼服务的效率。”

据悉,为确保当事人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的各项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该院成立了专门的网上诉讼服务小组,由5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同时,该院还制定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要求立案法官必须及时审核当事人的申请,确保预约立案系统运行正常。截至12月25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已经受理1462件案件的预约申请,审核通过率在80%以上。

为了确保线上线下的及时沟通,该院还向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申请了固定短信公共平台账号,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进程等,让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后,心里就先有个底。
C  审判效率之变

向科技要效率,应对案多人少矛盾

案件的处理好比一条生产线,立案是起点,执行是终点,开庭审理就是关键的中间环节。如何保持这条生产线的良好有序运行,是每一个法院重中之重的任务。

青秀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铧毅表示:“司法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在加强提升审判质效、服务公众诉讼、优化司法管理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把握‘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开。”

10月9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青秀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没有签名的遗嘱》。让广大观众印象深刻的是该院科技法庭监控系统完整地记录下双方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主审法官及时制止的画面。据悉,该院14个法庭全部安装科技法庭系统,满足了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在线监督的需求。今年,该院科技法庭排期数已经达到8500件,有效地缩短了庭审时间,使庭审过程更加紧凑和规范,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

青秀区法院是南宁市法院系统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方面,该院逐项落实硬件设施及网页维护,及时准确录入案件信息,在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合议、结案、送达6个关键节点的录入率达到100%,通过节点控制,保证审结案件及时报结。今年,该院无一起超审限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也纳入网上流程管理,包括对议题申请、审批、会议讨论、表决、记录等。据统计,数字化审判委员会系统应用以来,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时间平均缩短了3天。

裁判文书上网是落实阳光司法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该院通过研发“裁判文书上网数据实时监控网页”,通过动态网页及时了解该院结案数据、生效案件数据、不上网文书数及审批情况等,准确摸底应上网文书数量,从而更加高效地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实时监管。截至12月,该院上网裁判文书数量达6620件,上网文书数量居南宁市法院系统前列。

D  执行模式之变

“大数据”应用于执行查控,让“老赖”无处遁形

12月1日清晨,青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梁为锋接到一个当事人的来电,被执行人韦某在电话那头急切地说:“我被法院列入限制出入境名单,现在困在澳门买不了机票,回不来了!”事情的起因是韦某因做生意向文某借了一百多万元,可韦某到期未还,在法院判决生效后逃避履行,法院依法将韦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列入限制出入境名单。

梁法官明确地对韦某指出:“你必须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后,法院才能解除对你的限制出入境。”最终,韦某和文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就还了一半的钱,并保证余款在一周内结清。文某也提交了解除对韦某限制出入境的申请,法院随即将解除手续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

据介绍,青秀区法院执行查控系统于2013年11月建成,结合银行、公安、国土、房管局、工商局、出入境等部门数据,形成对被执行财产的网络查询和冻结的跨界融合“大数据”。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查控系统发出查询7万余次,涉及被执行人4500人,涉及财产标的17.5亿元。

同时,为让失信人付出更大信用代价和经济成本,该院积极推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据统计,该院在网站、微博、微信及南宁市区各大电子显示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740人,限制高消费867人,限制出境185人,罚款125人,拘留46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罪2人。

据悉,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的发布,法院执行查控专线将与全国所有银行实现对接,意味着将大大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藏无可藏,遁地不能”。
塑造优秀法官的形象

谢 玲

法官是与人打交道的职业。在工作过程中,法官需要与不同的当事人、律师等打交道,而在交往过程中,第一印象至关重要。故法官的形象不仅影响着案件的处理,更关乎社会公众对整个法官群体甚至是司法整体的评价。随着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法官公正廉洁的权威形象也深入人心。但也应看到,目前仍有少数法官作风不能令人满意,甚至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如何由内而外地塑造优秀法官形象是值得每位法官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塑造中立的形象。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模式,即所谓的对抗制,由双方当事人推动诉讼的进行,而法官则居中裁判。塑造中立形象意味着要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应确保双方当事人拥有平等的参与权并能充分行使。法官应时刻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准许,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准许。同时,塑造中立形象需与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法官不能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

第二,塑造专业的形象。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法官是法律知识的专家,如果法官的行为让当事人觉得不够专业,那么案件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可能也无法信服。塑造专业形象需要法官熟练掌握审判流程。从案件的受理到审理甚至到执行,当事人都可能提出各种申请、咨询各种问题,如果法官对此都能积极应对、及时处理,那么在当事人心目中,该法官是高水平的法官。塑造专业形象要求法官引导当事人在正常的诉讼轨道内进行诉讼活动。在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时,法官能否及时归纳出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该焦点举证、发表意见,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这些都是体现一名法官是否专业的环节。

第三,塑造高效的形象。民事诉讼法不仅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规定了一定的期限,对于法官的审判也规定了一定的期限。法官应严格按期限办案,不给当事人造成拖沓的印象。首先要把握好入口。案件分配给承办法官后,首先面临的就是送达,这也是决定诉讼效率的重要环节。法官应及时要求书记员制作好庭前材料送达,在第一次送达无法成功的情况下,及时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地址,无法提供的则依照其他方式送达。其次,塑造高效形象要有“求”必“应”。在审理环节,当事人可能会提出各种申请。对此,应及时审查并答复,该追加当事人的追加并以通知方式告知各方当事人,该启动鉴定程序的要有序安排鉴定流程,被告提出反诉的要及时审查是否符合反诉受理条件并作出决定。简而言之,对于当事人的各种请求,法官都应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回应,不论是批准或不予批准。否则,当事人可能会因此投诉甚至不信任法官。 (作者为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法官)

记者 卢建宁 通讯员 韦生效


原标题:青秀区法院信息化建设扫描:当"互联网+"遇上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