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新媒体反腐利器的重要作用
来源:中直党建杂志 更新时间:2016-03-04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党的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就党的反腐倡廉建设而言,作为反腐倡廉的新平台,新媒体反腐依托成本低、互动性强、影响大、效率高等优势,日渐成为新型反腐利器。

 

借助新媒体优势,营造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一是突破时空局限,依托低成本优势扩大反腐范围。新媒体的发展和应用使反腐突破了时空局限。在信息社会,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公众既可以快捷、高效地接收和浏览最新反腐信息,又可以突破时空局限对各种腐败问题进行追踪揭露和评论。基于强烈社会责任感,公众自觉承担起反腐责任,为纪检监察部门反腐工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信息、证据,提高了立案的准确性,缩短了查处的时间,节省了社会公共资源。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反腐的时间、经济和社会成本,使反腐范围不断扩大。

二是信息传播实时共享、简洁高效,带来反腐信息的强度视觉冲击。首先,新媒体可以实现信息传播的实时共享。基于新媒体技术的反腐,大大拓宽了信息的来源,对腐败信息的披露也更为及时。当某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腐败事件以新媒体形式进行传播时,瞬间便会引起公众围观、热议和疯转,迅速上升为公共热点话题,牵动舆论神经,进而形成全民反腐格局。其次,基于新媒体技术的反腐可以实现信息传播的简洁高效。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监督曝光专区2015 年12 月21 日通报的7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为例,这7 条信息,语言凝练,每条消息不超过60 个字,却在最短的时间以高效简洁的形式传达给公众,形成视觉上的强度冲击。

三是信息传播双向互动,公众广泛参与,增强反腐合力。在反腐信息传播方向上,新媒体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传统反腐模式的信息传播以线性、单向性为特征,即在特定时间内由信息发布者向受众传播信息,受众单向接受,缺乏信息反馈。而在新媒体环境下,反腐信息是流动的,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通过聊天室、网络论坛、在线访谈等互动形式,实现了传受双方的双向互动,提高了反腐信息传播的效率,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反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反腐主体参与上,新媒体反腐广泛发动和整合各种力量,日渐成为普通民众、新闻媒体、政府相关机构的共同行动。普通民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在揭露腐败信息、探索事实真相、形成网络舆论方面显示了巨大潜力。新闻媒体充分利用舆论的传播、扩大、引导、整合功能,彰显了尊重客观事实、理性客观报道的职业精神。政府相关机构借助新媒体技术平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了反腐工作效率。

 

借助新媒体优势,打造反腐监督新平台

一是举报监督平台不断完善,反腐更为高效。无论是传统反腐还是以新媒体技术为依托的新型反腐,举报都是关键环节。党中央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新媒体在反腐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完善举报监督新平台。我国的网络反腐举报监督,最早可以追溯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 年建立的网络举报平台。随后,2005 年12 月28 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网上举报监督正式纳入权威反腐渠道。2007 年7 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5 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很多地(市)级、县级纪委也建立和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2013 年9 月,新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通上线。据统计,自2015 年6 月18 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上开通“反‘四风’一键通”举报窗口之后,短短近6个月的时间,共收到举报41000多件,其中单日举报最高达2149件。2016 年1 月1 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设置了“反‘四风’一键通”举报和“微信大厅”等功能,为打造更高效的反腐举报监督平台提供重要载体。

二是监督模式不断创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紧密结合。以新媒体为依托的反腐监督模式实现了监督程序的新突破,自下而上监督越发有力。表现在:先是公众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举报披露腐败事实,然后是大量地跟进评论和转发,事件随即成为公众舆论议题,最后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调查、核实、处理。反腐信息一旦进入新媒体领域,极易产生爆炸性影响,带来极其强烈的震撼效应。这种监督模式搭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新型平台,为反腐败职能部门拓宽了获取腐败信息和线索的渠道,充分彰显了公众自下而上参与反腐的巨大威力。

三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群众监督更为有效。以新媒体为依托的反腐监督模式为政府反腐工作赢得了主动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利用新媒体优势,政府通过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平台,可以有效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服务,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效能;可以实时发布反腐最新成果信息,通过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掌握在反腐工作中的主动权。从实践看,各地区各部门运用新媒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涵盖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财政收支、工程建设等诸多领域和关键环节,公众对政府反腐工作信心不断提升。

 

把握重要时点,提升反腐监督效力和震慑力

一是紧盯重要节日时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升反腐监督效力 。纵观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活动,利用新媒体优势,紧盯“ 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的节日时点,成为新时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升反腐效率的鲜明举措。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为例,2015 年“ 五一” 期间,网站开设“‘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设有“我要举报”“网友留言”栏目,畅通举报渠道,查处案件分4次通报, 共计487 起。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首页开设“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设有“我要举报”“‘四风’监督哨”“网友留言”3 个栏目,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加大了反腐监督力度。

二是巧抓反腐信息公布时间,提升反腐震慑力。“老虎”“苍蝇”一起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什么时间打、常态化的反腐以什么节奏进行,通过分析中央纪委公布反腐信息的时间,可以清晰发现:首先,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公布反腐信息,方便人们随时了解反腐最新成果;其次,抓住下班和周末休息时间公布反腐信息,可以有效增加公众对反腐信息的关注度,有利于加强与公众的信息互动;再次,利用重要节日时间及时公布反腐信息,增强反腐心理震慑力。例如,2014 年冬至,沉浸在节日氛围中的人们被一条反腐信息震惊:“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一信息引爆整个反腐舆论场,不仅让公众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勇气,更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深刻教育和警示。

三是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增强反腐信息时效性。新时期反腐除了注重在关键时点公布反腐信息外,反腐案件公布的时效性也逐步提升,即在职官员被查毫无预兆,案件公布速度越来越快。以周本顺案件为例,在中央纪委官网发布周本顺被查信息的当天上午,河北省委机关报《河北日报》上还以头版头条报道了周本顺的北戴河调研活动。(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