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宁:推动检察信息化现代化
来源:大豫网 更新时间:2016-03-08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推动检察信息化现代化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做客“互联网+”会客厅。

腾讯·大豫网:蔡检察长,你最近一直强调,检察工作要信息化、现代化,原因是什么?

蔡宁:检察信息化,是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是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所以,全省检察机关要顺应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的时代潮流,把互联网思维作为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促工作的重要思维方式,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我们提出,在全省检察系统,要使应用互联网、应用信息化成为一种基本的能力、一种自觉的习惯、一种工作生活方式。

腾讯·大豫网:在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过程中,具体怎么做?

蔡宁:首先要加强硬件整合。各级院要把信息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突出统筹谋划,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我们提出,对已经建成的分支网络、视频接访系统、侦查信息化系统、“两法”衔接平台等,要加强资源整合。

同时,要实现软件对接。我们要梳理检察机关内部各类应用软件,提升应用软件的兼容性、操作简便性,降低应用软件培训成本,努力实现无缝对接。

我们还要推进数据共享。我们要结合电子政务工程、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及早谋划,制定检察工作数据标准,消除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之间、检察机关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大力推动检察工作大数据建设。

当然,我们还要确保信息安全。信息化技术应用越深入,随之而来的网络风险和安全保密形势就越严峻。所以我们要坚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腾讯·大豫网:你还提出,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具体的思路是什么?

蔡宁:“互联网+”提升了效率,也在推动传统业务的转型,我们也在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

但是,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绝不是互联网与检察工作简单相加,而是互联网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是一种全新的检察工作模式,是检察工作的全面转型升级。

具体来说,首先要推动“互联网+”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

要高度重视大数据在“两法”衔接、职务犯罪侦查、强化诉讼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发现犯罪、惩治犯罪和加强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规范使用电子卷宗系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省检察院要积极研发“检察诉讼档案资源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系统”,通过案情智能分析预测等功能,着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同时,还要推动“互联网+”与司法管理的深度融合。

要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辅助决策功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电子检务工程对办案、办文、办事的流程规范和节点控制作用,推动检察工作流程再造,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

我们还要推动“互联网+”与综合保障深度融合。

要加快建设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检察办公信息系统、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提升队伍管理水平、机关运转效率和检务保障效能。要从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的角度,着力构建面向用户、面向群众的信息化检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检察机关便民为民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