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国土局制定出台电子政务网络管理规定
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16-03-15

为稳步推进楚雄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规范管理,保证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根据《楚雄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楚雄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

近日,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出台了电子政务网络管理规定,规定要求,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规范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监管的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分散维护和各科(室)负责的运行维护模式。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暨电子政务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该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局电子政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安装电子政务网络接入设备,在接入电子政务网络前接受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的安全检查和设备安装环境检查。

规定强调,电子政务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和其他专用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互联网接口不得接入电子政务网络设备,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计算机要求专机专用,不得再行接入互联网和其他专用网络;也不得安装双网卡或调制解调器,将计算机同时接入电子政务网络和其他网络。若因违规操作造成病毒传播、泄密等网络安全问题,由接入科(室)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规定强调,电子政务网络用户不得随意更改电子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挪动专网设备和切断、移动专网通信传输线路,不得擅自和其它网络对接,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占用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如发现网络状况异常时,应立即对本单位的接入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如果不能消除网络故障,应及时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告,电子政务网络用户不得将涉密计算机、设备和网络接入电子政务网络,不得在网上传输和存放涉密信息,电子政务网络用户要建立严格的网络管理和安全保密制度,定期对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电子政务网络帐号、密码的安全保密,电子政务网络用户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电子政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等信息,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局领导及市政府信息中心报告, 电子政务网络遭受病毒、黑客等攻击时,局办公室应积极与市政府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共同排除网络故障。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电子政务网络利用病毒、黑客等手段攻击、控制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他人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