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省外经贸工作要点
来源:济宁商务之窗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一年。我省外经贸事业既具备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存在影响发展的一些不利因素和不确定性问题,发展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做好2006年的外经贸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2006年外经贸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外经贸发展全局,突出重点,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围绕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自主增长能力,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提高,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确保外经贸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是:进出口900亿美元,增长18%。其中,出口540亿美元,增长16%,进口360亿美元,增长20%。合同利用外资3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90亿美元,比上年略有增长,努力提高质量水平,力争实现100亿美元。新批境外投资企业170家,中方协议投资1.3亿美元。对外承包劳务营业额20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8亿美元,外派劳务3.8万人。着力提高外经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一、积极扩大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1、建立完善利用外资目标管理和评价体系。实行新的利用外资指标通报制度,增加外资登记注册率、外资到位率、大项目、外资企业出口等项指标。完善利用外资统计管理体系,规范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大项目调度协调体系,全过程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利用外资的意见》。

  2、进一步下放外资项目核准权限。拟将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核准权限、项目确认书发放权以及加工贸易项目审批权进一步下放。

  3、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坚持扩大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更加注重引进外资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更加注重引导外资集聚和集群式发展,更加注重对东中西地区的分类指导与协调推进,更加注重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环保产业,更加注重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更加注重引导国际战略投资者重组和激活国有企业、公共基础设施等资本要素,更加注重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更加注重在引资工作中趋利避害、规避风险。

  4、培植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加快培育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服务业三个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研究制定加快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和公用事业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把旅游、金融和物流作为服务业开放的三大着力点,引进国外知名旅行社、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设施,推动省内地方金融机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吸引国外第三方物流企业落户。围绕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和服务外包。发挥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增资潜力,引导企业增资扩股。鼓励民营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战略合作,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实现“二次创业”。积极推动跨国并购成为利用外资重要方式,探索其他利用外资新方式。结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吸引境外大企业对我省74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引导更多的企业到境外上市。

  5、创新招商方式。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政府高层推动、部门协调配合、专业促进机构参与的投资促进机制。设立境外招商代表机构。注重发挥已有经贸合作关系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友好省州(城市)、友好组织、海外华侨组织、商会等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实行全过程招商责任制。与更多的跨国公司及其驻华地区总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突出产业特色招商、专业化队伍招商、网上招商和“以外引外”的委托代理招商。研究实施外资、外贸、外经“三外”结合的招商方式。

  6、加大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招商。按照“提升日韩、突破欧美、扩大港台、巩固东南亚”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产业优势、转移趋势及跨国公司全球投资战略布局的研究,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提升对日本、韩国招商层次,突出造船、汽车、机械、电子、化工、钢铁、纺织、食品等重点制造业。重点突破美加、欧盟招商,突出跨国并购、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扩大港台、巩固东南亚,深度开发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电子信息、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境外上市和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潜力,积极承接“台资北移”,重点瞄准华人企业、大财团和基金,推进合作。今年重点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香港等地举办高层推动、园区和企业广泛参加的较大规模招商促进活动。

  7、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进网上联合年检,确保企业参检率达到90%以上。切实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率、出资率、开工率和增资率,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动态管理系统。继续做好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

  二、调整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8、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进一步完善科技兴贸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银企对话合作机制,争取金融保险机构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予更大支持。完善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定向跟踪骨干企业和骨干商品发展动态,重点培育50家机电、高新技术产品骨干出口企业。加快建设青岛、威海、烟台三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齐鲁软件园、青岛软件园、烟台软件园三大软件外包出口基地,淄博、烟台、济宁三大医药出口基地。争取全年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25%和35%,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2%和11%。

  9、扩大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落实有关扶持出口品牌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大对出口品牌的推介、扶持力度。从我省600余个名牌商品中,重点培育30—50个山东省出口名牌,争取列入国家名牌出口商品的品牌增加到50个。支持企业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出口企业自主开发能力。指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获取国外先进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10、支持传统出口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支持农产品出口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国家对农产品出口的资金支持,提高国际竞争力。高度关注欧美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最新动态,开展集中培训。重点跟踪分析日本即将实行的“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提出对策。密切关注纺织服装欧美设限的进展情况,加强纺织品配额招投标工作培训与指导,及时向企业通报有关信息。指导建立纺织品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完善与重点农产品、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联系机制。

  11、提升加工贸易水平。依托我省产业基础和优势,加快培育发展造船、汽车及汽车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机械加工等辐射带动作用较强、产业链长的加工贸易基地。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配套能力,创立自主品牌。引导东部地区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项目,逐渐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腾出有限土地资源,着重引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项目。发挥全省加工贸易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完善联网监管企业出口退税操作办法,全面推行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的属地化管理。

  12、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全年重点组织18个境外展览会、15个境内贸促活动,重点推荐50个国际知名展览会。引导企业参加国际顶级展览会,开拓欧美日高端市场。组织企业参加中东、东盟、俄罗斯、非洲等地区的专业性展览会,开拓新兴市场。帮助企业争取法兰克福消费品博览会、家纺展,科隆五金展、食品博览会、纽伦堡国际玩具展、巴黎食品展等著名展会的一手摊位。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东盟博览会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重点展览会为依托,开展“走进东盟”活动,加强与东盟的经贸往来。借助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启动,扩大我省优势产品出口和短缺资源的进口,引导企业以智利为跳板开拓拉美市场。进一步加强与法国爱博集团等国际著名展览机构的合作,积极争取将国际知名展会引入山东。努力培育(大阪)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青岛消费类电子博览会等自有展会品牌,争取在商务部“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展览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推动企业大力发展跨国采购,开展电子商务。

  13、更加重视进口工作。扩大我省紧缺资源、能源的进口,缓解各种资源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制约。加大关键技术和设备的进口,提高消化吸收创新能力,促进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的提升,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建立完善政府部门调解指导企业联合对外、行业协调自律的进口协调机制,及时掌握进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等信息。

  14、建立全省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完善公平贸易四体联动机制和反倾销应诉支持机制,建立出口产品预警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商会及有关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与沟通,对欧美等重点出口市场敏感产品进行动态跟踪评估,对反倾销重点案件的应诉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围绕反倾销、特保、337条款举办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巡回讲座,加快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建设,跟踪分析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两项指令对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指导企业及时有效应对。继续推进省属外经贸企业改革。

  三、突出境外资源开发,拓展我省经济发展空间

  15、推动大企业开发境外战略资源。探索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工程换资源”等合作形式。推进胜利油田等企业开发伊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等国的油气资源;推进兖矿、枣矿等矿业集团开发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尼加里曼丹岛等国家和地区的煤炭资源;推进烟台西北林业、枣矿集团、临沂、菏泽木材加工等企业开发俄罗斯、加拿大、马来西亚、印尼、巴西等森林资源;推进鲁能集团、华信铝业等开发印尼、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铝土矿、氧化铝等矿产资源;推进济钢、莱钢和黄金集团等开发澳大利亚和委内瑞拉等国铁矿和金矿资源。

  16、提升对外承包劳务合作的层次水平。支持企业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够带动我省设备和技术出口的大型工程项目,关注项目的前伸后延,扩大市场份额。帮助企业争取国家援外资金、出口买方(卖方)信贷、商业贷款,带资承揽总承包项目。推动我省企业组成联合体与国际大承包商、中央大企业结成战略联盟承揽境外工程项目。积极探索“以工程换资源”等合作形式。推动我省企业与国际大承包商、中央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举办第二次山东国际承包工程圆桌会议。大力发展劳务输出,拓展日、韩、新等传统外派劳务市场,积极开拓以色列建筑劳务市场和澳大利亚及欧美发达国家高级海员、护士、护工市场。依托现有教育资源,提高劳务人员素质,扩大外派劳务规模。提升劳务基地档次,今年争取全省外派劳务基地达到40家。

  17、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动纺织、服装、家电、农机、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规避日益增多的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兴办加工贸易园区和参与国家扶植的海外园区建设,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提高协同竞争力。抓住国家将在部分周边国家和非洲设立若干个境外加工区的机遇,尽快推动和组织一批优势企业在上述地区开展技术合作、散件组装、加工装配、 合资办厂。

  18、突出非洲、拉美、东南亚等重点国别和地区。实施《对非洲、拉美及周边国家“走出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突破。跟踪落实已签约的大项目,实现对南美“走出去”的新突破。

  19、加强对“走出去”的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制定我省对外投资总体规划和产业指导政策,实施《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专项行动计划》。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跟踪联络100家有境外投资的企业,树立10家“走出去”先进企业。推进40个境外投资大项目。完善“走出去”服务促进体系,简化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手续,完善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项目信息库、国际经贸人才库。拍摄《山东企业在海外》专题片。

  20、做好“走出去”风险保障工作。建立对外劳务合作诚信体系,对劳务合作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外派劳务安全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查处非法外派劳务中介组织,切实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指导“走出去”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和完善“走出去”安全制度。

  四、坚持创新思维,发挥园区集聚带动作用

  21、加快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按照“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制造业基地”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半岛基地产业规划的组织实施。以现有大企业、大项目为核心,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节点,培植半岛特色鲜明、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为形成沿海、沿路产业带创造条件。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半岛产业集聚的大项目,形成抓“龙头”带配套的良性循环。推动半岛规划中的能源、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加快实施。以青岛保税物流园区封关运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区港联动”建设进程,延伸腹地,扩大辐射范围。发挥好半岛制造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

  22、充分发挥各类经济园区的功能作用。提升现有开发区产业发展水平,突出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和产业链招商,今年重点组织四次大规模招商活动。优化园区结构,在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大力推进建设一批日本、韩国、欧美、台湾等专业国别园区。实施多区港联动,研究制定多区港联动规划和工作方案,把国家级、部分省级重点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与海港、空港建立统一的网络联接和监管,形成完整的、更大区域的物流体系和各有侧重的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内外资聚集的开放型经济增长带。

  23、提升出口加工区功能。贯彻落实全国出口加工区工作会和省政府常务会精神,研究制定全省出口加工区发展规划,在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内规划建设一批出口加工区。制定出口加工区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工作方案,争取出口加工区开展保税物流功能试点。

  24、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理顺开发区与上级政府各部门的关系,构建开发区与母城的和谐互动机制,支持开发区进行自主创新、自费开发。坚持开发区试验、示范的先导作用,建立统一、精简、高效、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避免开发区出现体制回归。推进《山东省开发区条例》地方立法工作。

  25、加强分类指导。建立互动机制,采取异地扩区、一区多点、区区共享等方式,促进东中西开发区对口合作,协调发展。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做好烟台、威海两个开发区扩大规划面积的申请报批工作。争取批准新的国家级开发区。做好各地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的指导、申报工作。实施《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设置开发区项目准入条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园区环境保护。

  五、强化政策导向,完善外经贸促进支撑体系

  26、扩大扶持资金规模。进一步拓宽扶持范围,扩大资金规模,完善外经贸政策促进体系,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在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外经贸先进单位继续予以奖励。

  27、突出对出口品牌的扶持。加大对反倾销和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围绕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出口产品研发、出口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予以重点支持。积极配合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继续完善出口退税通报制度,推动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兑现。

  28、加大对招商引资和反倾销应诉的支持。对省里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招商引资和贸易洽谈活动进行补助。对各类外经贸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予补贴。

  29、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给予扶持。用足用好国家多项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政策性、专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同时加大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境外工程承包、对外经济合作、资源开发和劳务基地建设等“走出去”项目提供资助。

  六、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对外开放综合竞争力

  30、优化全方位服务环境。围绕降低企业商务成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坚持和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项目代办制等“全托式”服务。全力推进“大通关”,加快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动。完善关贸、税贸、银贸、财贸等协作机制。

  31、打造具有吸引力的人才环境。以培养高素质的外经贸干部队伍为重点,立足于岗位培训,强化外贸、招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我省授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把握形势、正确决策的能力。培训重点向中西部倾斜,推动境外培训项目的开展。

  32、创建高品位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建造更多舒适优美的涉外居住小区,提高涉外文化娱乐设施的档次和水平,完善涉外医疗设施和服务功能,解决好外籍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

  3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传媒塑造山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象。高水平制作外宣精品。突出抓好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城市群整体宣传推介,努力在国内外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发挥好网络在对外宣传上的作用。继续组织境外记者对山东进行专题采访。

  34、加强外经贸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应用。按照“务实、应用、服务”的工作方针,以外网网站为窗口,整合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系统,着力打造“山东省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拓展外经贸信息服务内容和范围。

  35、进一步加强外经贸调研工作。坚持“走出去、沉下来、深进去”搞调研,及时反映基层的呼声和要求,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围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深入研究,提出有分析、有见解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开展外经贸调研成果评奖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6、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研究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监督检查,一切工作围绕抓落实来展开,通过制度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以贯彻《国家公务员法》为契机,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和对外形象,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理论性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惩防并举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切实把各级外经贸部门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首发子站:山东济宁商务之窗
2006年山东省外经贸工作要点
2006-01-10 19:18  文章来源: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一年。我省外经贸事业既具备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存在影响发展的一些不利因素和不确定性问题,发展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做好2006年的外经贸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2006年外经贸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外经贸发展全局,突出重点,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围绕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自主增长能力,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提高,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确保外经贸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是:进出口900亿美元,增长18%。其中,出口540亿美元,增长16%,进口360亿美元,增长20%。合同利用外资3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90亿美元,比上年略有增长,努力提高质量水平,力争实现100亿美元。新批境外投资企业170家,中方协议投资1.3亿美元。对外承包劳务营业额20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8亿美元,外派劳务3.8万人。着力提高外经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一、积极扩大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1、建立完善利用外资目标管理和评价体系。实行新的利用外资指标通报制度,增加外资登记注册率、外资到位率、大项目、外资企业出口等项指标。完善利用外资统计管理体系,规范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大项目调度协调体系,全过程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利用外资的意见》。

  2、进一步下放外资项目核准权限。拟将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核准权限、项目确认书发放权以及加工贸易项目审批权进一步下放。

  3、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坚持扩大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更加注重引进外资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更加注重引导外资集聚和集群式发展,更加注重对东中西地区的分类指导与协调推进,更加注重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环保产业,更加注重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更加注重引导国际战略投资者重组和激活国有企业、公共基础设施等资本要素,更加注重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更加注重在引资工作中趋利避害、规避风险。

  4、培植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加快培育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服务业三个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研究制定加快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和公用事业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把旅游、金融和物流作为服务业开放的三大着力点,引进国外知名旅行社、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设施,推动省内地方金融机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吸引国外第三方物流企业落户。围绕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和服务外包。发挥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增资潜力,引导企业增资扩股。鼓励民营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战略合作,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实现“二次创业”。积极推动跨国并购成为利用外资重要方式,探索其他利用外资新方式。结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吸引境外大企业对我省74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引导更多的企业到境外上市。

  5、创新招商方式。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政府高层推动、部门协调配合、专业促进机构参与的投资促进机制。设立境外招商代表机构。注重发挥已有经贸合作关系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友好省州(城市)、友好组织、海外华侨组织、商会等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实行全过程招商责任制。与更多的跨国公司及其驻华地区总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突出产业特色招商、专业化队伍招商、网上招商和“以外引外”的委托代理招商。研究实施外资、外贸、外经“三外”结合的招商方式。

  6、加大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招商。按照“提升日韩、突破欧美、扩大港台、巩固东南亚”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产业优势、转移趋势及跨国公司全球投资战略布局的研究,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提升对日本、韩国招商层次,突出造船、汽车、机械、电子、化工、钢铁、纺织、食品等重点制造业。重点突破美加、欧盟招商,突出跨国并购、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扩大港台、巩固东南亚,深度开发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电子信息、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境外上市和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潜力,积极承接“台资北移”,重点瞄准华人企业、大财团和基金,推进合作。今年重点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香港等地举办高层推动、园区和企业广泛参加的较大规模招商促进活动。

  7、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进网上联合年检,确保企业参检率达到90%以上。切实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率、出资率、开工率和增资率,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动态管理系统。继续做好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

  二、调整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8、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进一步完善科技兴贸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银企对话合作机制,争取金融保险机构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予更大支持。完善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定向跟踪骨干企业和骨干商品发展动态,重点培育50家机电、高新技术产品骨干出口企业。加快建设青岛、威海、烟台三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齐鲁软件园、青岛软件园、烟台软件园三大软件外包出口基地,淄博、烟台、济宁三大医药出口基地。争取全年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25%和35%,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2%和11%。

  9、扩大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落实有关扶持出口品牌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大对出口品牌的推介、扶持力度。从我省600余个名牌商品中,重点培育30—50个山东省出口名牌,争取列入国家名牌出口商品的品牌增加到50个。支持企业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出口企业自主开发能力。指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获取国外先进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10、支持传统出口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支持农产品出口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国家对农产品出口的资金支持,提高国际竞争力。高度关注欧美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最新动态,开展集中培训。重点跟踪分析日本即将实行的“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提出对策。密切关注纺织服装欧美设限的进展情况,加强纺织品配额招投标工作培训与指导,及时向企业通报有关信息。指导建立纺织品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完善与重点农产品、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联系机制。

  11、提升加工贸易水平。依托我省产业基础和优势,加快培育发展造船、汽车及汽车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机械加工等辐射带动作用较强、产业链长的加工贸易基地。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配套能力,创立自主品牌。引导东部地区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项目,逐渐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腾出有限土地资源,着重引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项目。发挥全省加工贸易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完善联网监管企业出口退税操作办法,全面推行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的属地化管理。

  12、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全年重点组织18个境外展览会、15个境内贸促活动,重点推荐50个国际知名展览会。引导企业参加国际顶级展览会,开拓欧美日高端市场。组织企业参加中东、东盟、俄罗斯、非洲等地区的专业性展览会,开拓新兴市场。帮助企业争取法兰克福消费品博览会、家纺展,科隆五金展、食品博览会、纽伦堡国际玩具展、巴黎食品展等著名展会的一手摊位。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东盟博览会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重点展览会为依托,开展“走进东盟”活动,加强与东盟的经贸往来。借助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启动,扩大我省优势产品出口和短缺资源的进口,引导企业以智利为跳板开拓拉美市场。进一步加强与法国爱博集团等国际著名展览机构的合作,积极争取将国际知名展会引入山东。努力培育(大阪)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青岛消费类电子博览会等自有展会品牌,争取在商务部“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展览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推动企业大力发展跨国采购,开展电子商务。

  13、更加重视进口工作。扩大我省紧缺资源、能源的进口,缓解各种资源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制约。加大关键技术和设备的进口,提高消化吸收创新能力,促进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的提升,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建立完善政府部门调解指导企业联合对外、行业协调自律的进口协调机制,及时掌握进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等信息。

  14、建立全省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完善公平贸易四体联动机制和反倾销应诉支持机制,建立出口产品预警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商会及有关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与沟通,对欧美等重点出口市场敏感产品进行动态跟踪评估,对反倾销重点案件的应诉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围绕反倾销、特保、337条款举办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巡回讲座,加快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建设,跟踪分析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两项指令对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指导企业及时有效应对。继续推进省属外经贸企业改革。

  三、突出境外资源开发,拓展我省经济发展空间

  15、推动大企业开发境外战略资源。探索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工程换资源”等合作形式。推进胜利油田等企业开发伊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等国的油气资源;推进兖矿、枣矿等矿业集团开发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尼加里曼丹岛等国家和地区的煤炭资源;推进烟台西北林业、枣矿集团、临沂、菏泽木材加工等企业开发俄罗斯、加拿大、马来西亚、印尼、巴西等森林资源;推进鲁能集团、华信铝业等开发印尼、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铝土矿、氧化铝等矿产资源;推进济钢、莱钢和黄金集团等开发澳大利亚和委内瑞拉等国铁矿和金矿资源。

  16、提升对外承包劳务合作的层次水平。支持企业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够带动我省设备和技术出口的大型工程项目,关注项目的前伸后延,扩大市场份额。帮助企业争取国家援外资金、出口买方(卖方)信贷、商业贷款,带资承揽总承包项目。推动我省企业组成联合体与国际大承包商、中央大企业结成战略联盟承揽境外工程项目。积极探索“以工程换资源”等合作形式。推动我省企业与国际大承包商、中央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举办第二次山东国际承包工程圆桌会议。大力发展劳务输出,拓展日、韩、新等传统外派劳务市场,积极开拓以色列建筑劳务市场和澳大利亚及欧美发达国家高级海员、护士、护工市场。依托现有教育资源,提高劳务人员素质,扩大外派劳务规模。提升劳务基地档次,今年争取全省外派劳务基地达到40家。

  17、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动纺织、服装、家电、农机、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规避日益增多的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兴办加工贸易园区和参与国家扶植的海外园区建设,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提高协同竞争力。抓住国家将在部分周边国家和非洲设立若干个境外加工区的机遇,尽快推动和组织一批优势企业在上述地区开展技术合作、散件组装、加工装配、 合资办厂。

  18、突出非洲、拉美、东南亚等重点国别和地区。实施《对非洲、拉美及周边国家“走出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突破。跟踪落实已签约的大项目,实现对南美“走出去”的新突破。

  19、加强对“走出去”的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制定我省对外投资总体规划和产业指导政策,实施《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专项行动计划》。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跟踪联络100家有境外投资的企业,树立10家“走出去”先进企业。推进40个境外投资大项目。完善“走出去”服务促进体系,简化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手续,完善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项目信息库、国际经贸人才库。拍摄《山东企业在海外》专题片。

  20、做好“走出去”风险保障工作。建立对外劳务合作诚信体系,对劳务合作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外派劳务安全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查处非法外派劳务中介组织,切实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指导“走出去”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和完善“走出去”安全制度。

  四、坚持创新思维,发挥园区集聚带动作用

  21、加快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按照“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制造业基地”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半岛基地产业规划的组织实施。以现有大企业、大项目为核心,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节点,培植半岛特色鲜明、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为形成沿海、沿路产业带创造条件。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半岛产业集聚的大项目,形成抓“龙头”带配套的良性循环。推动半岛规划中的能源、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加快实施。以青岛保税物流园区封关运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区港联动”建设进程,延伸腹地,扩大辐射范围。发挥好半岛制造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

  22、充分发挥各类经济园区的功能作用。提升现有开发区产业发展水平,突出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和产业链招商,今年重点组织四次大规模招商活动。优化园区结构,在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大力推进建设一批日本、韩国、欧美、台湾等专业国别园区。实施多区港联动,研究制定多区港联动规划和工作方案,把国家级、部分省级重点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与海港、空港建立统一的网络联接和监管,形成完整的、更大区域的物流体系和各有侧重的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内外资聚集的开放型经济增长带。

  23、提升出口加工区功能。贯彻落实全国出口加工区工作会和省政府常务会精神,研究制定全省出口加工区发展规划,在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内规划建设一批出口加工区。制定出口加工区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工作方案,争取出口加工区开展保税物流功能试点。

  24、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理顺开发区与上级政府各部门的关系,构建开发区与母城的和谐互动机制,支持开发区进行自主创新、自费开发。坚持开发区试验、示范的先导作用,建立统一、精简、高效、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避免开发区出现体制回归。推进《山东省开发区条例》地方立法工作。

  25、加强分类指导。建立互动机制,采取异地扩区、一区多点、区区共享等方式,促进东中西开发区对口合作,协调发展。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做好烟台、威海两个开发区扩大规划面积的申请报批工作。争取批准新的国家级开发区。做好各地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的指导、申报工作。实施《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设置开发区项目准入条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园区环境保护。

  五、强化政策导向,完善外经贸促进支撑体系

  26、扩大扶持资金规模。进一步拓宽扶持范围,扩大资金规模,完善外经贸政策促进体系,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在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外经贸先进单位继续予以奖励。

  27、突出对出口品牌的扶持。加大对反倾销和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围绕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出口产品研发、出口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予以重点支持。积极配合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继续完善出口退税通报制度,推动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兑现。

  28、加大对招商引资和反倾销应诉的支持。对省里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招商引资和贸易洽谈活动进行补助。对各类外经贸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予补贴。

  29、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给予扶持。用足用好国家多项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政策性、专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同时加大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境外工程承包、对外经济合作、资源开发和劳务基地建设等“走出去”项目提供资助。

  六、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对外开放综合竞争力

  30、优化全方位服务环境。围绕降低企业商务成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坚持和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项目代办制等“全托式”服务。全力推进“大通关”,加快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动。完善关贸、税贸、银贸、财贸等协作机制。

  31、打造具有吸引力的人才环境。以培养高素质的外经贸干部队伍为重点,立足于岗位培训,强化外贸、招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我省授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把握形势、正确决策的能力。培训重点向中西部倾斜,推动境外培训项目的开展。

  32、创建高品位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建造更多舒适优美的涉外居住小区,提高涉外文化娱乐设施的档次和水平,完善涉外医疗设施和服务功能,解决好外籍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

  3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传媒塑造山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象。高水平制作外宣精品。突出抓好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城市群整体宣传推介,努力在国内外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发挥好网络在对外宣传上的作用。继续组织境外记者对山东进行专题采访。

  34、加强外经贸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应用。按照“务实、应用、服务”的工作方针,以外网网站为窗口,整合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系统,着力打造“山东省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拓展外经贸信息服务内容和范围。

  35、进一步加强外经贸调研工作。坚持“走出去、沉下来、深进去”搞调研,及时反映基层的呼声和要求,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围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深入研究,提出有分析、有见解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开展外经贸调研成果评奖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6、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研究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监督检查,一切工作围绕抓落实来展开,通过制度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以贯彻《国家公务员法》为契机,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和对外形象,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理论性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惩防并举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切实把各级外经贸部门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