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去年都在忙些啥?看完你就明白了
来源:广电独家 更新时间:2016-04-15

 近日,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及直属特设机构相继编制并公布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化部作为国家文化产业领域的主管职能部门,是国家层面的文化政策及法规制定者及执行者,文化产业领域的发展与其息息相关。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其主要工作及信息公开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方面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6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切实加大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结合2015年广播影视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及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总局要闻”等三个栏目进行动态化管理。

    二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更新公布《广播影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服务指南等,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坚决杜绝目录之外违法增设审批项目。

    配合推进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审核结果实时在网上公示,申请人和申请机构可通过网站随时查询审批进展情况,提高审批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是深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将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有关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布,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三公”经费实物量等情况的说明。

    此外,按照财政部公开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及时公开影视剧相关情况。在政府网站公示境外影视剧、合拍剧审批事项,引进境外影视剧和合拍剧发证情况。

    每月在政府网站公布国产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布国产动画片、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的名单,每年在政府网站公布国产动画片、国产纪录片年度推优的名单。

    每季度向新华社、《人民日报》、电影频道、《中国电影报道》等媒介提供电影票房统计信息。公布票房收入前10名国产影片信息、票房收入前10名进口影片信息、票房收入前10名地区、电影院线公司、电影院情况。

    五是及时更新总局政府网站各类名录信息。按时更新《播出机构名录》,公开经总局批准的播出机构名称、开办机构等,更新《付费频道名录》;公开经总局批准的付费频道名称、开办机构、传送范围;及时更新总局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升级有线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机构名单;收集信息,形成《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名录》;公告2015年度全国《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情况。

    六是及时公布重大处罚决定、通告、通知。及时公开违规广告名称、公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及违规企业的处罚情况、停播84条违规情节严重的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等广告,第一时间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推动广播影视行业技术标准、无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信息、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奖励成果公开等相关政务信息,通过《现代电视技术》《广播与电视技术》等期刊杂志向社会介绍最新科技成果。

    在政府网站提供经总局批准的调频广播、中波广播、模拟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频道表。

    七是及时公布重大管理政策和办事流程。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向社会公开总局政策法规,将相关许可证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内容及时在总局网站公开。

    全程公布“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公布项目设置、资金金额、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工作程序和评审办法等信息,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建立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网上影视剧引进计划申报、内容审核、信息登记、许可证发放等办事流程。

    公开《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和《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申请程序等服务指南信息。

    会同工信部起草《三网融合推广方案》,报送国办后在中央政府网站上对全社会全文公开。积极做好三网融合全面推广工作部署,及时发布解读稿件,有效引导舆论。

    八是紧密围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梳理中央联系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各项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老干部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新闻记者证管理、播音员主持人证管理、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等各项核心工作的工作规程、权力明晰表,依法予以公开。

    发布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各项内容。各项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要求进行专家评审和公示,接受驻总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一是总局领导先后出席国新办“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专题新闻发布会、“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总局先后召开《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通气会、总局“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专题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情况。
二是完成广播影视重点工作新闻发布,在总局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栏目及时发布广播影视行业管理政策、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情况、广播影视领域重点工作情况。

    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热点问题口径拟定工作。包括为国办信息公开办提供“我向总理说句话”等热点问题答复口径,为全国人大提供“两会”热点问题答复口径,为外交部提供有关问题答复口径等。

    四是认真处理日常采访事宜,按照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工作。

    五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计划、总局新闻发布工作统计情况、年度工作总结。

    3.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电子政务平台是我局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的一个窗口,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影视剧审批情况、业务工作流程等,该平台投入运行以来,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得到大大提高。

    一是通过“电影电子政务平台”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实现电影变更片名、变更出品单位、聘请境外演职人员等业务网络办理。同时,还在该平台及时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信息文件。

    二是升级总局政务技术平台。2015年,总局进一步对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对网站一、二、三级栏目的设置再次进行了整合,增加新栏目;优化网站页面设计,增设户户通、视频新闻、重要新闻、调查征集、公益广告等栏目;总局网站“政民交流互动”的功能和应用得到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办理程序和回复的时效性,提高了办理效率。

    三是互动交流进一步强化。构建成熟安全的平台及可靠的防护体系,网站后台安全及内容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增设领导信箱、公众留言、广电节目投诉、调查征集4个子栏目,政府网站栏目综述达到51个。

    在领导信箱栏目中,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全年共受理领导信箱信件1348件,均已办理完成。

    4.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

    2015年,总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具体业务办理方面优化了流程。

    一是起草印发了《总局广播影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各司局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落实国办信息公开要求,完成信息公开案例汇编征集、总理答网民问回复等材料的上报。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时点及修改调整补正时间规定。

    四是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对总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做了大幅改进,梳理明确了公开流程,扩充了网站信息的时效性。

    五是增设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为公众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申请公开提供条件。

    二、主动公开工作

    主动就广播影视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推进情况和公众关心的问题,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言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满足公众知情权。

    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总局网站全年发布约4000余条各类信息,编辑上载新闻图片317张,上载国产影片片花325部,发布视频新闻24条,网站访问量总计近400万次。

    二是主动公布重点惠民工程建设进展和经验等信息。

    三是积极指导各事业单位在我局政府网站等窗口公开招聘岗位、招聘程序、招聘结果等信息。

    四是在总局政府网站开办“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博览会”等专栏,以专题形式呈现总局工作动态。

    三、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约80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申请人要求作出答复。

    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详细对每项申请信息登记备案,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电子目录,简化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对申请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及时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以规范的格式函复申请人进行补充、完善;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申请做出书面解答;审核通过的信息在与相关业务司局沟通后转司局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之后统一按照申请人要求进行回复。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法律程序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进行规范,确保答复口径准确、全面。与总局法规司及各相关业务司局密切配合,加大申请协调办理力度,确保热情接待,逐一回复。

    四、咨询情况

    总局2015年接受公众咨询2500余人次,较上年有所增长,以电话咨询为主。

    五、复议诉讼情况

    总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4件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相关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总局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2016年工作措施

    2016年,总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作出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政府网站专栏,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针对性。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群众支持。进一步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利用总局政府网站等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增加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力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优化部分项目网上审核流程,提升电子政务平台功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的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总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将总局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延伸阅读:

    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5年,文化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平台和渠道,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建设。

    制定实施《文化部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各项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建立量化考评指标体系和定期通报制度。制定实施《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公众留言答复、社会热点回应、在线政务建设等方面提出刚性要求。

    (二)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完善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解读重要文化政策、介绍重点文化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媒体合作,围绕社会热点组织“‘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成就”、“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欢乐春节”活动等专题报道。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效能,加强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信息更新管理;及时公开重要人事、财务信息;对公众查询较多的行政审批项目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分别设置了专题页面,充实办事指南,及时发布相关审批结果和公告通知。编印多种文化统计产品,发布统计信息。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2015年10月,在新浪、人民网微博平台开通文化部政务微博,发布文化新闻资讯。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收集力度。

    2015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多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文化政策相继出台,我部结合社会关注点,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协调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推出专家学者解读文章,介绍分析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社会影响。完善舆情收集机制,建立每日舆情摘报和敏感舆情专报相结合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完成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

    按照国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要求,组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等4个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强化动态新闻、政策解读、互动访谈、意见征集等栏目建设,全面梳理现有的网上服务事项目录、系统,清理更新过期信息,归纳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统一信息格式标准,确保办事指南准确齐全,办事表格、文件附件正常下载,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正常访问。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每周督办、月度通报、季度分析、年度考核”制度。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

    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文化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厅承担日常工作。2015年2月,办公厅组建新闻办公室,主要负责文化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网站管理等工作,同时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部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新闻发布、媒体宣传、舆情收集、政府网站管理建设等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

    2.政策法规信息。包括文化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设置及依据。

    3.行政审批信息。包括文化部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依据。

    4.人事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录用以及其他人事人才工作信息。

    5.财务信息。包括文化部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信息、文化部“三公经费”信息。

    6.统计信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等。

    7.文化业务信息。包括综合政务、文化立法、文化艺术、文化科技、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公共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公告通知、重要政策解读、重要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2015年,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8234条,开展“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16场、“在线访谈”7次,制作专题宣传视频15个,推出“201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等热点专题栏目4个,围绕重要文化政策出台开展网上意见征集4次。

    2.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2015年,文化部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8场,其中,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4场,专题新闻发布会24场。开展文化宣传报道51次,组织媒体集体采访28次,其中赴外地采访12次。

    3.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2015年,文化部指导国家图书馆在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全国147家省级图书馆积极参与到政府公开信息建设中,采集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数据总量约251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