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结合检委会工作实际,利用自行研发的检察综合应用软件系统,探索创新检委会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网上检委会”功能作用,加强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提高了议事议案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注重“夯基”,加强基础性保障工作。自2012年以来,让胡路区检察院以科技强检为目标,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研发出检察综合应用软件系统,经过几年来持续的软硬件研发、建设与应用,在网上办案、远程换押、提审、庭审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涵盖业务、案件管理和院务等全方面工作,这些为推进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扎实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撑,促进了议事决策效率的提高,拓展了检委会委员深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途径。
二、注重“好用”,构建数字化应用平台。一是电子卷宗助力“网上流转”。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实现了检委会会议、业务办理、会务的全程无纸化办公,所有与检委会相关的文书、议案材料均实现了网上流转,对包括议案提交、讨论记录、执行跟踪等一系列环节的处理均实现信息化处理。制发了《公安机关报录电子卷宗规范》、《电子卷宗分类标准》等制度,引导辖区6个公安分局的公安干警规范操作,直接通过网上移送
电子卷宗报送案件,使办案全程网上运行,法律文书制作、签发全部采用网络流转,改变了过去纸质卷宗模式下持有的案卷正卷只有一册的情形,为检委会多人“会诊”疑难案件提供了方便,委员既可同时同步查阅证据,也可在会议审议前或是审议中,随时调取卷宗查阅证据。二是突破局限实现“网上讨论”。当案情疑难复杂,利用系统的议案功能召开“网上检委会”。案件承办人将拟上会案件网上报请检察长决定,经检察长网上审查同意后启动网上议案程序,相关案件信息及电子卷宗网上自动分送各委员,各检委会委员三日内完成网上阅卷并在网上发表意见,检察长网上审阅后,可直接作出决定的作出决定,送达承办人;如网上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检察长在网上提议召开网下会议进行讨论、作出决定。以2015年为例,运用信息化手段召开检委会12次,讨论案件23件,研究事项1次。通过召开网上检委会,委员不必受开会统一时间的限制,可以在网上充分认真翻阅电子卷宗,体现了对案件的亲历性和直接性,能够有效避免受到案件承办人汇报材料内容的影响,使每个委员的表决更加客观公正,极大提高了议案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分类点评签阅“网上批注”。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可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内容,结合案件类型对于一些需重点关注的事情进行网上批注,以引起各委员的重视。如“证据缺失”、“舆情关注”、“超期羁押”等类似可能引起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通过阅卷,根据部门优势可及时发现并以点评形式
进行批注处理,批注事项会第一时间送达各委员,有利于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四是分级授权构建“网上监督”。制定了《案件流程监控实施细则》,实行分级授权,办案人、案管办、检委会委员根据权限可以查阅相应的电子卷宗、办案进程,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办案人汇报的主观性,提高监督的动态性和及时性。检察长可以在重点关注案件上进行批示、指导或督办,案管中心积极开展案后评查和同步审查工作,通过软件的自主纠错功能可及时发现案件程序瑕疵和时限预警,检委会通过网上巡查、网上阅卷功能对案件进行全面考评,以2015年为例,案管办共发送时限预警电子邮件526封、电话提醒131次,全年无超期办案现象,实现了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五是典型案例跟进“网上学习”。充分发挥检委会在案件总结研究、案件质量监督、办案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经过讨论的典型案例转入数据库保存,通过学习板块引导干警进行学习,并作为今后类似案件参考,促进干警办案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律文书的规范化习惯。该院还充分依托检察内网、“钉钉”办公软件平台,开辟专门版块,将非涉密有争议性的案件进行发布,鼓励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发表意见,为检委会决策提供参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注重“拓展”,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一是将远程视频讯问引入检委会工作。检委会通过案件管理办公室网上预约远程提审,利用远程提审功能直接讯问犯罪嫌疑人,高清画面及
音频传输,使讯问交流毫无障碍,电脑中可以预设编辑常用的讯问提纲,讯问人可直接勾选列入讯问笔录。讯问时,笔录字幕在电视屏幕上显示,犯罪嫌疑人可同步查看。在讯问的同时还可与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原始供述材料进行比对,相同内容随时抓取。讯问完毕,远程指令设在看守所的打印机输出笔录,由驻所法警交犯罪嫌疑人签字。二是建立公检法司的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现有网络技术实现了“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公安机关从立案开始至侦查终结,检察院、法院从受案开始至诉讼终结分别录入办案信息平台,检委会委员随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挥监督职能。三是“量化考核”加强检委会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了检委会履职评价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对检委会委员工作情况以量化考核形式予以打分,检委会委员与提案人就办案质效进行匿名互评打分,促进了委员履职能力的提高。建立了检委会责任追究机制,检委会委员意见、办案人员办理案件的每一个步骤软件能够记录在案,系统全程跟踪,自动进入电子卷宗和执法档案系统,一旦出现问题,划分责任依照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