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化政府的负效应
来源:光明观察 更新时间:2012-04-13

电子化政府的负效应


黄三生
光明观察刊发时间: 2006-1-11 http://guancha.gmw.cn


[摘要]电子化政府中存在信息安全问题、司法权面临挑战、西方强势文化的渗透、德育功能弱化、“数字鸿沟”问题等负效应。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作为社会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文明形态,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与工业经济基础、甚至于农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适应信息经济基础上,人们对政治文明这一上层建筑的需求。电子化政府作为信息社会产物的政治主体,在发挥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作用方面具有其他政治主体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电子化政府的网络、信息等要素所固有的某些特征,必然带来一些不利于政治文明建设的因素。

一、信息安全问题
 
电子化政府的运行主要是通过网络和信息技术来支撑的,所以电子化政府安全运行的核心内容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问题。信息安全是指信息在采集、存储、处理、传播和运用过程中,信息的自由性、秘密性、完整性、共享性等能否得到良好的保护的一种状态。在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的最新文献中,明确给出安全的五个属性:可用性(Availability):信息和通信服务在需要时允许授权人或实体使用;可靠性(Reliability):系统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完整性(Integrity):信息不被偶然或蓄意地删除、修改、伪造、乱序、重放、插入等破坏的特性;保密性(Confidentiality):防止信息泄漏给非授权个人或实体,信息只为授权用户使用;不可抵赖性(Non-Repudiation):在一次通信中,参与者的真实同一性。电子化政府安全运行与否,依靠的是信息能否在网络上安全传输。由于电子化政府的开放性,使原来的国界线、围墙以及警戒设备等一系列的安全保卫措施和技术失去了作用;又信息本身具有流动性、繁殖性和高速化的特征,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信息成为了众家极力争夺的目标。在此种情况下,电子化政府极易受到攻击,信息战将是普遍而深刻的安全威胁因素,信息安全问题便成为一个头等重要的问题。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信息安全问题,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也作了大量实质性的工作。从目前情况来看,信息安全问题仍不容乐观,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漏洞。据调查,国内90%的网站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无法有效地抵抗电子攻击。我国电子化政府建设中面临五大信息安全隐患:一是信息安全观念和意识较差,表现在:对网络安全的战略认识不足;民众的网络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二是信息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差,表现在:我国网络安全技术落后;对发达国家信息设备和信息技术存在着很强的依赖性,对引进技术和设备缺乏必要的信息管理和技术改造;三是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缺乏权威,表现在:缺乏一个具有最高权威的统一机构;没有从管理制度、人员和技术上建立相应的电子化业务安全防范机制;信息立法还存在相当多的空白;四是基础信息产业严重依赖国外;五是信息犯罪有快速蔓延之势,调查表明,每年的计算机犯罪案发率递增30%。以上问题如果不能切实解决,我国的信息安全将面临严重的威胁,在激烈的信息争夺和信息战中就会处于被动挨打的软弱地位。因此国家应将信息安全问题提升到关系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的高度来加以认真对待和处理。
 
二、司法权面临挑战
 
国家的职能可以分为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趋于弱化,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则日趋增强。而社会管理职能增强的表现就是各国致力于构建电子化政府。随之而来的是,人们自由空间的广阔和权利的增多,这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法治的价值既要保障和实现自由,同时又要使自由有一个明确的、强硬的限度。”[1](P127)“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2](P35-36)可以说在网上冲浪的网民是自由的,但并不能保证是智慧的,为数不少的网民绞尽脑汁通过网络追求其不正当利益。而国家的法律很难对这种通过虚拟手段违法犯罪的“网民”绳之以法。在传统意义上,国家对其境内居民的活动具有充分的司法权,但是,互联网上的违法和犯罪却可能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发生,而其行为又往往在另外一个地区甚至另外一个国家造成损害或破坏。因此互联网带来了复杂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互联网目前仍缺乏有效的身份验证机制,也使得网络犯罪相对来说更为容易。而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与身份认证之间的矛盾则给网络犯罪证据的收集带来了更大的困难。此外,互联网庞大的信息量、信息流动的高速度,都加剧了证据收集的难度。一些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把黄色图像、激进宣传品都送进网络,广为传播,毒害人们,还有些犯罪团伙利用网络进行肮脏的买卖、洗钱等。政府对这些互联网遮掩下的网络犯罪的司法监控和执行都有很大的难度。1997年12月9日—10日,西方七国与俄罗斯在美国华盛顿开会,研讨应付信息革命带来的挑战,应付互联网带来的新问题。八国都明白,在控制信息时代的技术犯罪上,国家不是万能的,需要私营企业的密切配合。
 
三、西方强势文化渗透
 
由于国际互联网络的不断扩展,出现了信息传播无国界的现象,各种文化相互吸引、融合,人们可以共享各种文化,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尽可能多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然而网络也是一把文化的双刃剑,它的发展对政治文明建设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在因特网还没出现的时候,英语就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霸权语言”。随着因特网的发展,英语这个“霸权语言”霸道的程度将更加猖狂。据统计,全球80%的电子信息用英语储存。互联网络上的英语内容约占90%,法语占5%,其他世界上众多的不同语系只占5%。[3](P375)尼葛洛庞蒂曾宣称,在互联网络上没有地域性和民族,英语将成为标准。

语言不仅是思想交流的工具,还是特定文化的载体。当你接触到某种语言时,也就接触到其中蕴涵的文化。随“霸权语言”而来的则是“文化霸权”。网络文化霸权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英美文化不断加大的“网络殖民化”倾向。法国总统希拉克曾指出,当今世界正面临着单一文化的威胁,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殖民主义”。对于象中国这样的非英语国家而言,已经面临或正遭受“殖民文化”的“侵略”。正如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所言:世界越来越离开依靠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中,他们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征服和控制世界的目的。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正是看中了网络中信息不同于工业产品,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和文化特征这一点,试图通过网络,将其意识形态、价值理念、生活方式源源不断地传输到成千上万个用户面前,不可抗拒地影响人们的对其的感受和价值判断。对同一文化理念的传递、接受,久而久之,会使人们产生亲近感、信任感,最后认同、依赖。与此同时,对自己民族的自尊心、自豪感产生动摇。这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言是危险的,将松动其存在的根基。事实上,目前有些西方国家的政治团体,甚至政府已经开始利用计算机网络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宣传,甚至对我国政府进行攻击和颠覆。网络上中西方意识形态的冲突既变得“隐蔽化”,又变得复杂化,中国政府应给予足够的警惕。
 
四、德育功能弱化
 
电子化政府主要是依托网络平台构建的。网络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高度开放的自由空间——电子空间,网民可以“隐形人”的身份在网上自由操作。网络赋予了人们的道德行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伦理精神等许多新的内容,形成了许多与时代共鸣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但由于网络文化的多元化、快餐化、工具化、商业化,网络成员沟通的交互性、虚拟性以及网络技术发展的创新性,网民极易摆脱现实社会诸多人伦关系的束缚,极易放纵自己的行为,置社会责任和伦理道德于不顾,从而带来种种网络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伦理道德方面,道德相对主义盛行,无政府主义泛滥。因为网络无中心与非中心、主要与非主要之分,在网络中所有人都是自己的领导者,所有人都是网络的一部分,没有一个最终的管理者。在高度信息化、自动化的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被人对网络的依赖关系所代替,交往变成了人与机器的交往,面对面交往的机会大为减少,这有可能导致人际关系疏远,导致个人产生紧张、孤僻、冷漠和其他健康问题,失去传统的亲情、友情等道德情感与平等互助、和谐一致的道德关系。二是伦理规范方面,传统规范陷入困境。网络社会中,道德是超柔性的,道德评价只能靠个人内心信念来维系。网上的黄色、黑色信息会渐渐地弱化人们的意志,使其抛弃科学的价值观,造成价值取向的低级化、庸俗化,丧失积极奋斗的向上精神。尽管网络是开放的,但网络的交往是间接、虚拟、符号化的,交往主体的身份很难明晰,交往主体的符号化、封闭化和部落化使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的监督和评价作用消失殆尽。三是伦理行为方面,出现了大量的不规范行为,小则发布虚假广告,大则利用网络犯罪。这不但严重地制约着网络自身的发展,而且毒害了社会的道德风气。黑客、恐怖组织和邪教组织利用网络犯罪,电脑病毒的制作和传播都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失。针对上述网络道德问题,我国政府已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但总的来说,这些措施还不够系统,缺乏严密的理论支撑和科学的思想指导,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等代表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理论方面的网上宣传教育很少,而宣传西方价值观的内容和黄赌毒以及宗教邪说等却比比皆是。所以在网上建立进行道德教育,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德育阵地已是当务之急,建立强大的德育阵地已是电子化政府刻不容缓的大事。
 
五、“数字鸿沟”问题
 
人类社会正飞速地跨入信息化、数字化与网络化时代。在这个时代,信息可以以数字形式跨越时空地域采集、处理、存储、发布和传播;互联网为全人类提供了信息共享和交换的平台,还演化出形形色色的电子服务,使人们不论肤色、不分贫富、不限时空地享受一流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专业培训等。从理论上讲,对于整个人类,信息化、数字化无疑是一个福音。但在实践上,信息时代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个不可低估的难题——“数字鸿沟”问题。

由于信息资源的交换、利用和共享首先是以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为支撑的,必须具备信息化的基础设施,能提供信息资源共享的信息资料数据库,有为各类商业、非商业活动提供电子服务的软件和服务,以及快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和技能。物质条件的落后和匮乏会导致实质上的信息滞阻与滞后。对于那些已成功发掘和利用自身潜力的国家而言,信息化、数字化会使他们的经济增长态势急剧膨胀、公众福利大幅改善、民主生活更加完善;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说,信息时代也为他们提供了实现经济快速发展、政治文明进步的良好机遇,但由于经济落后,教育水平低,信息化、数字化也造成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水平、公共行政、社会发展、人才培养乃至国民素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的不可逆转的差距,并最终使这种差距不可逾越。当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数字鸿沟”问题。“数字鸿沟”的存在与一国国民的收入水平和国民素质的高低有莫大的关系。在美国,有60%以上的网络用户是年收入超过7.5万美元的家庭;在英国, 高收入家庭接入互联网的比例是50%,而那些低收入家庭接入互联网的比例只有3%。[4](P54)对于文盲、“电脑盲”而言,电子化政府所带来的好处,他们是无法享用的。

就我国而言,“数字鸿沟”问题比较严重。人口素质差异性大,既有数千万的知识分子,也有数千万的文盲;既有3亿多城市人口,也有9亿多农民;既有数千万的网民,也有绝大多数的“电脑盲”。我国东中西部收入水平有较大的差距,由此决定网络发展的地域分布不平衡。据CN域名的地域分布统计,华东地区占29.6%,华北地区占29.4%,仅北京就占24.9%,华南地区占19.4%,东北地区占5.0%,西南地区占4.9%,西北地区占2.7%,而青海只占0.1%。这些都成为我国“数字鸿沟”存在的重要原因。“数字鸿沟”的存在,在政治上将直接阻碍我国民主建设的进程,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所以,必须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参考文献:
[1]王人博 程燎原:《法治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洛克:《政府论》(下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3]金鑫 徐晓萍:《中国问题报告——新世纪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刘列励:《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J].《公共行政》(人大复印资料).2001年第4期. 邓小平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