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6月3日电 为进一步推进福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和增强服务功能,福泉市编办四举措不断强化政务中心职能建设、人员编制,着力提升政府部门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照省、州关于“三集中三到位”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在具有行政审批(许可)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设立审批科,明确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全部向部门审批科集中,统一由审批科集中办理,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
二是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各部门结合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及省政府关于在“福泉等10个县(市)开展经济强县扩权试点”等工作开展,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调整制度,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程序及时调减,对依法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增,不断推动部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变动电子监察到位。
三是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凡设立行政审批科的部门,行政审批科必须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其他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相关的管理与服务事项也要集中到“中心”办理。部门通过采取授权方式,全权赋予派驻人员直接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审签所有的批复件、证件。实现审批科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部门授权“三到位”。
四是强化人员编制管理。按照市委关于《机构编制动态调控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科职能职责和人员配置进行合理核定,结合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量,具体分三个档次进行明确,第一档次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名、第二档次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名、第三档次的原则上需为正式工作人员,进驻员必须是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员或负责行政审批的业务骨干,行政审批科科长原则上必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日常业务。
截至目前,福泉市连续两年荣获贵州省政府服务环境“十佳优良县(市)区”,在今年贵州省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中喜获全省第一名,5月23日,在全省“简政放权”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通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市公共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政府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全面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