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源市组织开展《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集中宣传相关活动。
该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传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股室负责人、市级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宣传工作,将宣传任务逐层进行了分解落实。丰富宣传载体,该市统一印制《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宣传册1000余份,分发到各部门政务窗口及辖区5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且转载《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到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宣传,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同时,该市设置宣传站,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并制作宣传展板在城区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固化宣传。该市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让群众广泛、深入地了解和熟悉了《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增强了群众参与政务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该市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据悉,该条例由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日通过,并于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当时全国第一部就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地方创制性立法。该条例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出发,总结全省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对政务服务建设运行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理清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法律关系,对政务服务的组织架构体系、职能定位、职责划分、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管理手段以及保障机制等予以了明确,对“两集中、两到位”、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并联审批、电子监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