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院:互联网+检察业务构建全检工作信息化
来源:齐鲁网 更新时间:2016-07-14

临沂7月14日讯(记者 谷会媛)2015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命名确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144家单位为科技强检示范院的通报》,费县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科技强检示范院,是全省7个入围单位之一。齐鲁网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整合有效资源,通过强化技术队伍建设、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创新建设等方式,打造检察“信息航母”和“信息超市”,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检察技术为科学化办案保驾护航

一份份技术报告、一次次科学分析,以技术助推检察工作,用科学为案件侦查保驾护航,让罪犯落空“侥幸心理”,让取证有了“火眼金睛”,这就是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实验室。

费县检察院检察技术实验室于2015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由司法会计实验室、文痕检实验室、心理测试实验室、法医实验室和电子数据实验室组成。司法会计实验室以专业查账系统对涉案单位进行准确高效的调账、查账;文痕检实验室则完成指纹、掌纹、笔迹、文件真伪分析等文书类鉴定;心理测试实验室配有新型多道心理测试仪和接受过测谎培训的专业人员;法医实验室可进行各类活体伤情检查并辅助进行证据固定、现场重建;电子数据实验室则通过取证分析塔和手机取证系统实现数据的恢复和提取,解决了涉案手机、电脑、U盘等电子存储器的信息删除或丢失问题。

目前,费县检察院借助检察技术,已完成对侦监、公诉案件的文证审查文书97次,民政退伍士官伤残鉴定案件9件,人社局非工伤病退鉴定案件3件,电子数据取证30余次,为自侦案件的突破提供了技术协助。“检察技术系统的使用,为我们进行侦查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水平”,一名参与案件侦查的干警如是说。

坚持理念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费县检察院秉承“科技立检、科技兴检、科技强检”的工作理念,坚持“建设、管理、应用”并举,充分发挥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科技立检,健全完善科技工作保障,形成全员参与、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一体化工作格局,为科技信息化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为提升专业队伍科技素能,费县检察院引进多名高端人才,同时,坚持全员参与与重点培养、“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竞赛活动。

为实现信息基础化和科技兴检,费县检察院以夯实科技信息基础设施为根基,实行“项目式”跟踪管理,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个日志,强力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国家B级标准化机房,配备专用不间断电源、屏蔽机房、屏蔽机柜等。规范完成“两室两网”建设,建成标准化询问讯问室6间。并购买了技术侦察车、测谎仪等高科技设备。树立“大信息化、大数据”工作理念,采取“边建边学边用”的方式,逐步完善软件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打造检察“信息航母”和“信息超市”。完成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并通过国家保密局科技测评中心测评。;建成涵盖检务公开、法律法规、检察文化等内容的检察互联网站,开通检察微信、微博,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400余条。

信息化+检察业务构建全检工作信息化

此外,费县检察院突出“信息化+检察业务”,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构建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对执法办案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全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全检化”目标。

2012年以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费县检察院受案2010件2542人,通过流程监控,纠正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12件,接待律师网上预约查询318人次,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检验鉴定、技术协助等各类技术案件820余件。

为促进检察办公规范高效,费县检察院探索“信息化+办公管理”,以规范化、高效化办公为目标,依托检察专线网,实现通知公告、电子邮件、工作动态、文件管理等办公无纸化,先后发布更新各类工作信息4000余条,收发邮件12000余份,收发公文1400余份。同时,费县检察院开发“移动检务管理云平台”,设个人办公应用区域、部门及员工状态查询管理区域、文件阅读区域、院际互联区域,实现实时办公审批、实时督察督办、实时人员管理、实时信息查询。

突出“信息化+检务保障”,促进检务管理精密运行,以规范管理、高效管理、精细管理为核心,依托科技信息手段,全面提高检务管理水平,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运用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财务等工作进行跟踪管理,杜绝管理漏洞;装备GPS定位系统,运用定位技术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动态管控,发出预警通告9次,实现车辆管理的动态化、信息化;布设安防系统,运用监控设备对全院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监控,实现办公安全、办案安全,不断提高检务保障科技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