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应用升级,将带来诸多变化,如形成3日至5日空气污染趋势预报,对排污企业实现污染自动预警、超标排放报警及追踪定位等。
根据方案,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如空气质量监测方面,在各地布设监测点位,国控、省控监测点位总数不少于143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国控、省控监测点位主要布设在淮河、长江、新安江干流,重要的一、二级支流及径流量较大的三级支流,重点湖库,能监控跨省界、市界重要水体,手工监测断面总数不少于317个,自动监测点位总数不少于52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在耕地、农产品产地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国控点位不少于1000个,基本覆盖各县。
监测信息将集成共享,依托省级政务云、数据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汇集各级环保、公安、气象等部门获取的环境监测数据,形成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监测网络将应用于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基于监测网络,安徽将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形成3日至5日空气污染趋势预报;针对流域特征污染物构建水质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实现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联网,实现污染自动预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