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11-29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稽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稽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0702-1641CITC71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沛、李文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71/84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冉薇/010-883305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文士/010-633484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

内容

采购

预算

实施周期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及数量(采购需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50

万元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稽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已正式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化建设项目2016年度计划,为落实该项工作,使稽查信息化平台更好地契合全国稽查业务工作的需求,拟就稽查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对各地稽查部门工作模式、业务需求、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及使用条件等情况开展调研,提出适应我国稽查执法工作现状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思路,结合调研结果完成稽查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需求分析和建设方案的编制,明确平台建设的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和系统建设模式及部署方式等关键内容;同时,整理形成稽查执法业务标准,包括但不限定于以下内容:稽查业务工作文书、表单、流程,稽查系统建设技术原则及功能要求,稽查系统建设数据交换标准等;明确平台软件开发费用、硬件及通用软件购置费用概算,形成稽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部分,在广泛征求省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召开专家会进行论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技术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3.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正式颁发的通信信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别以上认证。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银、现金、支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在线购买标书,详询可致电技术支持:010-63348126/8420;

3.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招标文件可通过网银、现金或支票获取。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通过在通用招标网在线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开标时领取;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工作时间(现金和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时。联系人:杜庆;电话:010-63348281。完成上述现场交款手续的投标人随后需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10分,商务25分,技术65分。

(四)招标公示: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中国通用招标网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