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要严惩信息泄露“内鬼”
来源:黄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6-12-19

日前,记者调查发现,在网上只需要花费700元钱就能买到同事的各种个人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此外,四大银行存款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他们也都能查到,而且声称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对此,公安部组织开展了调查工作并于17日对外公布了案件调查进展。现已查明,此案是由相关单位内部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所为,3名涉案人员已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只要区区700元钱,就能通过相关单位的“内鬼”买到个人的任何信息,读到这样的新闻,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甚至人人自危。原本以为保护得很好的个人隐私信息,居然可以通过“内鬼”被人如此轻易地廉价贩卖!这意味着,我们的个人信息几乎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甚至不需要任何门槛,不法分子就可以对我们实施“精准诈骗”。

其实,不论不法分子如何神通广大,相比起相关单位内部人员,所掌握的技术和各种信息资源都十分有限,尤其是涉及针对公民信息资源方面,如果没有相关单位的疏于防范甚至有意无意的纵容乃至“配合”,不法分子不可能掌握如此丰富廉价广泛的信息资源,更不可能跃升到“平台化”的地步。从新闻中兜售的身份信息中不难看出,不法分子的触角已经不局限于银行等公民的财产信息,甚至已经延伸到社会普遍认为最不可能的警方系统。为此,对行业“内鬼”侵犯个人信息要严惩不贷。

严格公民个人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可以说,相关单位“内鬼”就是社会发展的“牛皮癣”和恶性毒瘤,“内鬼”频现的背后,体现了相关单位责任的缺失和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漠视。凡是能够收集、查阅和管理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机构,不仅要靠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的自律意识,更要加强问责和处罚力度,建立严密的监管体系和防范制度,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尚未形成统一的综合法律法规,加之相关部门对一些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查出不力,惩罚不到位,并没有真正起到惩戒警示作用。纵观全球,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有的国家专设负责保护公民个人和隐私安全的委员会等。因此,必须加快立法步伐,严惩泄露个人信息的“内鬼”,使得处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