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中的六类知识转移
来源:中国计算机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内企业信息化目前尚处于一般事务处理和简单信息管理的阶段,呈现出信息化项目成功率低、“信息孤岛”严重、信息化建设综合优势等无法发挥等弊端。

  对于此,很多学者得出的结论是—信息化的主体对信息化“认识不到位”,而“认识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信息化方面的知识

  “知识转移”问题不可不究   

  企业信息化的过程,是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问题,对信息技术的理解、应用、改造和创新性使用的过程;是企业将变化了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部门协作与软硬件系统整合在一起的过程。

  要达到上述目的,关键在于提供方和用户方的隐性知识能否达到充分沟通和互动,并在双方的交流中形成有效的知识诱发和协同知识共创。显然,信息化不仅是产品转移和技术转移,更重要的是实施信息化的各主体间的知识转移。

  如果参与信息化的企业能有效地实现知识转移,将较大幅度提高信息化项目的成功率,也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企业信息化主体间的六类知识转移   

  知识转移是指知识势能高的主体向知识势能低的主体转移知识的过程,这个过程伴随着知识的使用价值让渡。

  决定知识势能的要素有三个,分别是知识的数量、知识的质量以及知识的结构。知识数量越丰富、知识质量越高和知识结构越合理,知识势能就越高。每个主体的特殊性导致这三个要素的方向性并不完全一致,这样,知识势能既有总体层次上的高低,又有要素层次上的高低。知识转移既有总体上的单向转移,又有要素层次上的双向转移。

  为了使信息化项目成功,委托方既可以向同地区或同行业中其它已经信息化的企业学习各类信息化知识,也可以邀请咨询或监理公司作为第三方,向第三方学习。上述学习的过程实质上是信息化各类知识的转移过程。

  为了满足用户企业的信息化需求,代理方既需要从互补技术提供商(尤其是跨国公司)等合作伙伴学习信息化知识,也需要从国内外的竞争对手处学习信息化知识。

  企业信息化过程的实质是代理方(建设方)与委托方(用户方)以及其他相关主体间相互转移信息技术知识、经营管理知识、融合技术与管理的系统知识,以及专业业务知识等的过程。企业信息化主体间知识转移为六种。

  1.合同型转移

  是指委托方与代理方为满足双方签订合同中的明示条款以及隐含条款而进行的双向知识转移。该类型是知识转移的主要方式,也是刚性转移,必须进行。

  该类型的内容既包括代理方向委托方转移的IT技术、信息化解决方案、IT项目实施方法论等内容,也包括委托方向代理方转移的行业业务知识、企业流程知识和制度知识等内容。

  2.指导型转移   

  用户方为了改变自己在与建设方博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地位,聘请咨询或监理帮助自己识别风险。

  该类型中,咨询监理方的知识转移给用户方。其存在与否,与用户方的水平有关,也与相关法规有关。用户水平高,如果不聘请第三方,就没有指导型转移。该类型正在逐步刚性化。

 该类型的内容主要是单向的,即咨询监理方向用户方转移其缺少的IT供应商评价知识、解决方案评价知识、IT项目实施方法论评价知识、信息化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评价知识等内容。

  3.参照型转移   

  用户方通常会观摩、学习同行业或同地区的其他已经信息化的企业,了解信息化过程以便吸取经验教训。

  参照型转移的存在与否,与用户方的水平有关,也与用户企业的学习意愿有关。该类型属于柔性转移,即不一定进行的知识转移。

  该类型的内容主要是单向的,即其它用户企业向信息化项目用户方转移其缺少的IT供应商的评价知识、信息化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评价知识、业务流程与绩效指标的标杆管理知识、需求描述知识,合同管理知识等内容。

  4. 约束型转移   

  咨询监理的作用是:对于用户方督促和助理;对于建设方是监督和管理。

  该类型中,咨询监理方向信息化项目建设方转移知识。随着国家推行IT项目监理制的深入,也在刚性化。如果存在咨询监理方,不管建设方是否意识到,约束型转移都是客观存在的。约束型转移的效果既与转移双方的信任关系有关,也与建设方的学习意愿有关。

  该类型的内容主要是单向的,即咨询监理企业向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方转移其可能缺少的需求分析知识、通用解决方案如何个性化的知识、风险管理知识、质量管理知识,以及变更管理知识等。

  5.竞争型转移   

  指信息化项目建设方的竞争者向建设方转移知识的过程。这里的竞争者包括两个层面上的含义:一起参与投标的企业互相成为直接竞争者;为同一行业或同一地区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的IT企业互相构成间接竞争者。

  直接竞争者的知识转移主要表现在开标过程中,在有些项目的招标中,投标方的技术、解决方案以及项目实施的方法论等内容是需要或者可以公开质询的,这些内容就成为直接竞争者转移给建设方的知识。间接竞争者的知识转移主要表现在他们的合作过程中,由于有些信息技术的研发风险太大,需要资金太多,同行之间就会一起组成研发策略联盟,这时各方新技术研发的基础和思路、技术路线等知识就成为知识转移的内容。竞争型转移主要是单向的,转移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建设方的学习意愿和策略。

  6.适应型转移   

  是指信息化项目建设方的合作者向建设方转移知识的过程。合作者有两种主要类型:为了进入国内市场寻找本地企业实行本土化合作的跨国企业;建设方的互补厂商。

  该类型的内容既包括互补厂商的互补知识,也包括国外合作伙伴的最新管理知识、最新IT知识等。适应型转移是双向的,转移效果既与转移双方的战略伙伴关系有关,也与双方学习意愿有关。

  知识转移的比较关系   

  上述六类知识转移的效果,除了取决于知识接受方的学习意愿、学习能力外,还取决于知识提供方的知识势能、双方的关系以及知识转移的具体策略。知识转移的具体策略分为五种,分别是:连续转移、近转移、远转移、战略转移、专家转移。另外,对于用户企业来讲,处在信息化的不同阶段(如诺兰模型),需要转移的知识是不一样的,转移的策略也是不一样的,这些都是很值得研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