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面临什么新挑战?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更新时间:2017-01-11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的特征事实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与工业时代的传统政府治理习惯以部门为中心来解决问题、各部门独立办事的行政模式不同,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模式必须与大数据、时效性等紧密结合。今天请大家随思响哥一起来看看,政府治理在互联网时代面对着怎样的挑战,应对方法又是什么。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的特征

1、政府治理对象的双重性

个人既是公民也可能是网民,组织既是实体的也可能是虚拟的,社会形态随之分化为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

2、政府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关联处理,能够准确识别个人、组织、社群的行为特性和活动规律。政府作为“权威的一般性履行”的主体,可以制定并实施“量身定制”的公共政策,从而实现政府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

3、政府治理的多中心性和参与性

政府治理的多中心性和参与性。伴随着互联网的加速普及,很多人通过互联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意识到需要运用视频访谈、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等新的网络渠道与民众直接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互联网重构了个人、组织、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颠覆了传统的治理模式和方式,给政府治理带来了无法回避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

1、时效性

互联网扩大了政府治理的边界,要求政府对公众需求作出即时或瞬时回应。互联网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束缚,按照7×24×365(7个工作日、24小时、一年365天)的时间维度运行,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表达诉求和期待,甚至可以发泄不满和抗议。他们随时随地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发布于网络。那些可能让公众感同身受的信息,依托互联网传播的放大效应引发强烈的社会共鸣,从而要求政府部门及时作出回应。如果政府部门仍然墨守繁文缛节、久拖不决等陈规,或者抱有“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最终就有可能导致事态的演变超出各方当事人的预期。

2、复杂性

互联网的普及唤醒了人们的权利意识,相应地增加了政府治理的难度。比如在个人信息泄露及其所对应的个人隐私保护方面,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5年3月发布的《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报告》,约三分之二的受访消费者在过去一年里曾遭遇过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窃取。对此,受访消费者普遍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3、信息不对称性

海量数据催生了信息冗余,信息冗余并不意味着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相反,信息越充裕,信息处理成本就越高,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往往也就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配置更多的资源去筛选和处理各类数据,以甄别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条件变量和约束变量。

 4、随机因素干扰

政府治理面临的随机因素不断增加,放大了治理机制缺失的弊端,进而严重影响了公共政策和政府的权威性。互联网所构建的开放环境一般是在“匿名”状态下运行的,其本身无法排除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不良和不实信息,这使得政府治理面临着很多随机因素。如果不能及时澄清并清除这些随机因素,很可能会酿成事端。

 5、身份认同危机

近年来,中国的数字鸿沟一直呈扩大趋势。中国城乡间、地区间等的数字鸿沟,正逐步表现为宽带鸿沟、应用鸿沟、技能鸿沟以及知识鸿沟,以至其所可能引发的身份认同危机,会严重影响治理的公平性和包容性,从而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可逆转的“马太效应”,影响政府治理的效果。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新思维三个“必须认识到”

首先,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是一个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平等参与的平台。互联网就如同一个政策对话场和治理论坛,人们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不满。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为政府提供了听取社情民意的直接渠道。中国政府网开设的“我向总理说句话”的常设窗口,从2014年3月到2015年2月27日共收到超过12万条网民留言,其中很多建议成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依据和民意基础。

其次,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是一个多中心的、具有自组织功能的社会化网络。多中心特性就意味着无论是言论还是权威都带有“去中心”“碎片化”和“去行政化”的色彩,公信力必须建立在整个社会话语和共识的基础上,因而政府治理必须与多中心密切互动。同时,行为当事人的话语往往更加能够引发社会共鸣和共振,因此,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有了自主治理、协商治理和阐释治理等多元趋向。

最后,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所及之处就是治理所及之处。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通信技术的创新应用,网络几乎覆盖了物理世界的各个角落,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基本上描绘了经济社会运行的一幅全息图。

互联网的出现,促进了公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期望值的提升,不断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球范围内,面向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转型正在逐步展开。人们往往认为,互联网所带来的未知因素远远多于已知因素,而实际上,互联网真正带来的是探索未知因素的无穷可能性。我们既不能将现实社会的治理困境和尴尬归咎于互联网,也不能对互联网所“赋予”的效率抱以幻想,毕竟互联网治理是政府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本身也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对象。

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创新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