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时刻网友_盘代林”:关于新田县门楼下乡小桥岭村新农村建设
新田县网络宣传和电子政务办公室转门楼下瑶族乡人民政府回复:收悉贵办转来唐军书记批示的网络信息内参第28期后,我乡高度重视,乡党委书记何岳敏立刻做出安排,要求乡纪委书记曹杰组织人员对信件所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网友盘代林信中所提的小桥岭村新农村建设实质为小桥岭村扶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享受该项扶贫政策的对象是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县里的有关文件规定,凡申报集中安置建房的贫困户按建档立卡人口每人2万元进行补贴,例如:某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人口为3人,如申请集中安置建房,则可以享受每人2万元的建房补贴,即可以享受总计6万元的建房补贴。
2、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的建房补贴均由县扶贫公司直接打入到各户的银行卡账户,再由贫困户自行将钱转付给工程建设承包商,所有建房补贴资金不经过村级账户和村干部之手。另外,该村其他的扶贫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3、小桥岭村扶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实施,该村共有47户进行了建房申报,所有建房户召开了会议并选出了9名代表,具体处理建房过程中的事务。每户均与建设工程承包商签订了建房合同,合同上写明了建房的价格、质量和付款方式等事项,合同一式四份,由建房户和建设工程承包商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县以工代赈办一份。。
4、全体建房户召开了会议对建房价格进行了论证,该村每户建房面积为97.37平方米,造价按870元/平方米计算,后因主客房面积较大,经过建房代表研究同意后,决定使用螺纹钢建设,因此每户增加400元,即每户建房用款为85112元(每户出征地和青苗补偿费5000元除外)。
5、建议:如网友盘代林对小桥岭村扶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中的事项仍有需要咨询的事项,可致电小桥岭村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或建房户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