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巴中日报 更新时间:2017-03-22


政务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的一项制度安排。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已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贯彻措施、工作机制、考核监督等方面,全面部署了政务公开工作。

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要求政府治理必须实现法治化、规范化、民主化;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改变政府独揽权力于一身的权力运行模式,实现政府与人民多方协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新模式和新格局。实现上述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更加开放的政府,是必然的选择。

《意见》中明确提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创新导向,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公众和媒体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意见》明确了公开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意见》明确了公开的目标: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机构更加健全,公开载体更加便民,公开效果更加明显,行政行为更加透明,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政府工作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

细化政务公开标准,确保“公开”落到实处

《意见》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工作标准,对于如何落实“公开”、如何推进政务重点信息公开,明确了刚性要求。

《意见》提出,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就是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推行会议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行政机关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人员列席、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附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意见》明确,将“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五公开”的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还提出了刚性指标,涉及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负责处置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A、执行公开

《意见》明确,要主动公开国家、省、市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民生举措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时公布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同时还要主动公开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确保执行有力。

B、管理公开

《意见》规定,实行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公布市、县(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逐步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及时公开负面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继续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进一步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全面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尤其是要公开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C、服务公开

《意见》要求,加大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与民生民本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力度,组织编制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列出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分类指导,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清理编制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数据库,明确项目名称、类别、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力争2017年底前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巴中智慧政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D、结果公开

《意见》要求,要全面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和发展规划、重点改革任务等实施结果的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办理结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E、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救助、扶贫、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构建立体式开放格局,确保公众参与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实施数据清单管理、数据共享开放,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部门提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实行退文处理;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最迟应在48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对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从数据开放、政策解读,到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环环相扣,《意见》从实务操作层面构建起了“立体式”“大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要求各级相关部门不仅要实现数据共享开放,还要通过解读等手段让社会公众查得着、看得到、听得懂,更要通过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积极有序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并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意见》还特别强调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推进政务公开督察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项督察,推动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强化问责,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职责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意见》强调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公务员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订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层分级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对全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鼓励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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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共六部分22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三个方面构成。

第二部分为深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明确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开放力度,重点从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四个方面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部分为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提出要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的建设管理,方便公众搜寻和查阅政府信息。

第五部分为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指出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推行清单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包括组织领导、教育培训、考核监督三个方面工作,提出要配齐配强机构人员,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意见》八大亮点

亮点一:在推进决策公开部分,着重从“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会议公开制度、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三个方面进行细化落实。

亮点二:在推进结果公开部分,新增加了“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办理结果”。

亮点三:在推进政府数据开放部分,提出要“加快推进‘智慧巴中’和全市政务云建设,构建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体系”。

亮点四:在加强政策解读部分,新增加了解读内容“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统一解读内容标准。

亮点五:在扩大公众参与方面,提出要继续办好领导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访谈、市长在线访谈、领导干部个人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政民互动平台。

亮点六:在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部分,明确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公报》发放的范围。

亮点七:在提高信息化水平部分,将“巴中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信用巴中”写入其中。

亮点八:在贯彻落实方面,提出了各地各部门要在意见出台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原标题: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