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7-03-24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函〔2017〕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便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的,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通过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宽准入、优服务、强监管,巩固“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成果,做好行政权力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智慧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到2017年6月底前,实现80%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到2017年年底,基本达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的角度出发,制定“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和工作流程。

    2.分类实施。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事求是、因事制宜、分类管理,分期分批尽快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对外发布实施。

    3.惠企便民。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需求为导向,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改革宗旨,主动作为、上门服务,变办事对象跑腿为政府部门内部流转、信息数据网上互通。

    4.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四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的平台作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市级部门在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对接沟通的同时,要加强对区、县(市)的指导,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纵向到底、落地生根。

    5.配套改革。依托“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进一步深化各重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勇于创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形成配套兼容、相辅相成的改革体系。

    (三)实施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市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四单一网”改革协调小组,增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市审管办、市法制办、市发改委等单位组成,专题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并负责督查“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

    市编委办负责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明确的“最多跑一次”内涵抓好工作落实,并牵头做好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和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改革试点等工作。

    市审管办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和审批监管事项平台受理制,推进投资项目办件信息同步共享工作;推进服务事项网上申请,确保50%以上事项于2017年6月底前开通网上申请渠道,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同步录入和维护工作;推进市、区县(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下放权力事项的指导、培训、考核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治理;完善四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完善企业信用等信息交换共享体系,积极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试点。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统筹全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支撑;加快政务服务网络整合,实现电子政务网络根据政务服务需求延伸,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络整合对接,负责各类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及“最多跑一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同步录入的技术支持工作;构建统一、标准的电子证照信息库,进一步规范部门间电子证照库的归集共享,支撑行政审批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推动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业务管理过程中积极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住保房管局推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明确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互联网信访平台等受理平台,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加强平台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和实施监管的衔接,提升平台运行效能。

    其他市直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三、实施步骤

    结合权责清单的制定,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分批公布、分步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梳理公布阶段。2017年3月前,对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6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事项。

    (二)全面督查阶段。2017年6月中旬,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下半年,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配套措施

    (一)继续做好权力事项的清减、规范工作。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成果运用,重点清理国务院、省政府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在做好上级政府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的同时,继续取消和调整我市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审管办、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9月。

    (二)继续下放一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市本级仅保留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跨区县(市)行政区域和流域项目、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项目、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市级核准权限项目等的审批管理权限,其余项目审批工作均由属地区、县(市)按权限实施。对《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进一步下放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17号)中暂时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下放,真正做到“能放全放”。

    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园文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委、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住保房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

    (三)深化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同一部门内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9月。

    (四)完善“综合进件”窗口建设。在试行投资项目审批“综合进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设立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的综合窗口,分领域设立若干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深化三级代办协调服务机制,全面实行“管家式”代办服务、重点项目及浙商项目VIP服务,做到服务主动介入、审批全程掌控、困难及时解决,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实现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性化。

    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

    (五)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强力推进并联审批机制。各区、县(市)要以代办项目三级协调机制为载体,优化投资项目“五阶段”审批流程,以及“批文入库、资料共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二合一”联审、施工图集中联审、模拟审批、容缺受理、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园区前置审批“化零为整”等制度,重点突破建设工程项目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的难题。

    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

    (六)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基本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机制。加快制定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相关技术指南和政策文件,为深化网上办事、推进系统和数据整合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依据。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以数据资源共享互通为支撑,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推动网上网下政务服务体系创新融合,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大厅,打造基层网上政务服务示范点。全面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工作,推进全市人口、法人、信用综合库的建设和应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审管办、市法制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七)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持续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册”改革;试行外商投资企业“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模式,力争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和股份公司委托登记全市覆盖;探索下放食品生产许可权,方便企业就近办事。拓宽办事渠道,扩大网上预约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加快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推行免费快递送达和数字证书发放服务,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八)积极探索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在总结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政府不再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形式审查制”、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选取试点,探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审管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九)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一次到位协同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通过信用约束,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加快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推广“网上中介超市”模式,探索中介竞价系统,大力推进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打破行业垄断;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完善涉审中介机构多维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中介服务信息平台与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广园区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化零为整”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制度,“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试点扩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园文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局、市住保房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

    (十一)进一步健全四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效应,从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各类办事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拓展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大幅提高即办件事项比例,各区、县(市)在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的基础上,逐步向“一窗受理”“一次办结”转变。同时,将便民服务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办事服务中心下沉,实现同城通办、多点可办,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

    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各区、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

    (十二)积极推进便民事项多端服务。市直各部门和各级办事服务大厅要以服务清单为基础,以最终实现“一网通办”为目标,打造“互联网+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制定关于深化实体办事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四端”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实现“市民之家”服务清单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年底前实现“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服务全覆盖,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

    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是我市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的深入实践,是我市保持先发优势,勇做全国、全省改革“弄潮儿”和排头兵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紧紧抓住“后峰会、前亚运”时代改革良机,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效率。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市级部门除承担推进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外,还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对区、县(市)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等的培训、指导、考核工作。各区、县(市)要以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最终目标,使服务更直接、审批更高效、投资更便捷,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投资者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三)强化保障,力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干,建立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方案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编委办和市审管办要加强跟踪分析和服务指导,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考核,科学评估。市考评办、市审管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要根据“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修订完善行政效能指标和智慧电子政务考核办法,加大对网上办事“零上门”服务,主动发起证照互认、资料核验、并联审批服务,主动接入政务服务网并实现资料共享等事项的考核权重;与高校合作,健全建设工程简政放权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形成改革激励导向和科学评价体系,助推“最多跑一次”目标尽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