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驶入快车道
来源:平安浙江网 更新时间:2017-04-13

4月7日上午,浙江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部署会在杭州召开。会上发布了《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17-2019)》(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浙江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目前各相关业务系统已建成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也已基本完成,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水平的迫切要求。

按照此次《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的建设将以“1231体系”为框架,依托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等基础资源,搭建覆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统一云平台”,大力推进数据资源中心、安全运维中心“两个中心”和协同工作平台、执法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三个平台”的建设,加强大数据挖掘分析利用等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的应用,坚持以提高工作效能、增强社会公信力为价值追求,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安全与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建设,最终形成融合我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支撑环境、工作环境和创新环境于一体的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应用体系。

为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列出了时间表。结合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今年将着重做好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司法行政云平台建设、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建设、加强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和加强门户网站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关系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所在地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把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纳入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保证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采取多种方式,选调优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队伍。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