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调查
来源: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更新时间:2017-05-10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王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在各地、各级政府发布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之际,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调查了全国32个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并结合多年电子政务、政府网站评估咨询经验,针对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现状,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较大,但不同地区差异明显。

根据各省级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6年,全国32个省级单位主动公开信息超过6512万条,各地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从2万~1000多万条不等(见下图)。其中,四川、湖南等省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超过500万条,但西藏、福建等省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少于3万条,各地公开数量差异较大,两级分化严重。

我国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调查

图 2016年32个省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二、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有待提升,各地表现呈现明显两级分化。

(一)总体上,近四成政府信息未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但统计分析各省级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当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占比仅为63%,即近40%政府信息尚未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我国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调查

图 32个省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占比

(二)八成以上省级政府未能较好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统计分析了各省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并将其划分为三级,一是第一平台作用发挥较好,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率超过80%;二是第一平台作用发挥一般,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率为60%~80%;三是第一平台作用发挥较差,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率低于60%。

经统计,仅20%省级政府第一平台作用发挥较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过80%;60%省级政府第一平台作用发挥一般,另有20%单位通过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率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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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发挥情况统计

(三)各省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两级分化现象严重。

根据各地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北京、福建、陕西等地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例超过90%。但天津、四川、甘肃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率低于50%,湖南、重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率甚至低于5%,政府门户网站应用情况差异显著。

我国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调查

图 32个省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占比统计

三、“两微”平台得到广泛使用,但其应用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调查范围中的32个省级政府均开通了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政务服务渠道,2016年,32个省级政府基于“两微”平台公开的政务信息数量超过1000万条,占政府信息公开总量的17%。

我国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调查

图 32个省通过“两微”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其中,从各省通过“两微”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比例来看,广东、天津、上海等地表现相对较好,公开比例超过30%;辽宁、安徽、重庆等地提升空间较大,公开比例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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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2个省“两微”平台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政府应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政府宣传、引导社会舆情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80%以上政府信息依然未能通过“两微”服务渠道推送给社会公众,面对当前日益庞大的手机网民,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移动端服务渠道的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加深。

四、网络依申请公开渠道尚未成为公众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首要选择。

据统计,2016年全国省级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超过42万起,其中通过网络受理的申请量约13.6万,占比为仅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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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2个省网络依申请公开渠道应用情况统计

从各地表现情况来看,江西、陕西、宁夏等地表现相对较好,通过网络受理依申请公开比例超过60%;河北、黑龙江、青海等地通过网络受理依申请公开比例相对较低,低于20%。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当前各地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但目前,网络依申请公开渠道利用率仍然较低,尚未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首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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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2个省级政府通过网络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占比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