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制订出台“陇南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来源:陇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7-06-13


本报讯(记者靳淑敏)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大连等17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近日,我市制订出台了《陇南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抓住我市作为全国电商扶贫示范市的有利契机,采取电商引领、产业发展、流通优化、服务到位的创新发展思路,通过不断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标准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多形式探索电商扶贫的路径与模式,建立完整的电商扶贫体系,在农产品电商、旅游电商、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将电子商务培育成全市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打造全国区域性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建成全国电商扶贫开发示范区。

《实施方案》指出,要基本建成绿色环保的电子商务大市场,让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助推扶贫、改善民生的重要平台,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00亿元以上,电子商务零售额占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20%以上,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30万人以上。同时,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环境要日臻完善。建立和健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形成支持企业投资与创新孵化的创新服务环境,电子商务产业基础环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5%以上,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力推动电子商务在外贸、旅游、文化、民生等相关领域的应用,使电子商务在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中起到关键性作用,让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并且电商扶贫效应要充分发挥。建立完整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体系、网店服务体系、网货供应体系、网络物流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健全完善特色产业开发、包装加工、网货供应、快递物流、网上营销等贫困乡村电商扶贫产业链,切实提高电子商务在贫困乡村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不断探索和创新电商扶贫的模式和路径。

为了确保目标如期完成,《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要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环境。完善电子商务促进政策与措施,健全电子商务统计制度。要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农特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保障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同时,要构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培育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商,加快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提升陇南大数据平台的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和完善线上网络与线下实体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营造电子商务人才服务环境。不断推动工业电子商务示范区和长江经济带陇南电商体验馆建设。

《实施方案》强调,要提升传统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进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快陇南智慧旅游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推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不断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同时,全力推进电商扶贫。全面实施陇南电商扶贫示范市提升工程,探索电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电商扶贫新经验。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电子商务协会的作用。强化资金保障,完善要素保障,不断强化电子商务金融支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场地支持。营造税收政策环境,不断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大范围、多角度的典型经验宣传,进一步增强陇南电商先进典型的影响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