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七项措施推动“放管服”改革
来源:中国工商报 更新时间:2017-07-06

 
 
为深入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海南省工商局通过科学谋划,采取7项措施,推动海南新一轮“放管服”改革。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从10月1日起,海南将全面推行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企业在申办“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时,由工商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审批”。工商窗口在收取企业申请材料后,对涉及的各审批部门进行申请信息“内循环”。事项办结后,由工商窗口统一送达,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省工商局将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应用。计划10月底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

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逐步实现企业名称不再进行预先核准。10月1日前向社会全面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完善企业名称管理规范,丰富名称资源。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筛查提示服务,增加企业变更名称的便捷性,提高办理效率。

进一步简化企业退出机制。今年3月1日起,海南工商在全省实行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交材料和公告方式,使更多的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高效便捷退出市场。今年年底,海南将在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基础上,试点扩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程序,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广。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一次检查就能完成对市场主体各事项的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网店实名制,推广申领“工商红盾电子标识”,引导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经营,年底前亮照率不低于90%。建立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跨部门协作渠道。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行大数据监管,建成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及信息交换共享平台。

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按照国务院“统一归集、依法公示、共享共用”的要求,建成后的公示系统,将充分整合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及时准确记于企业名下并对社会公示。在此基础上,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约束、行政约束、行业约束、社会约束和惩戒。

全面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扩大信息公示范围,提高公示公开透明度,定期公布《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归集资源目录》。特别是加强案件系统与公示系统的衔接,年底前实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公示率达到100%。

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陈楷表示,海南省工商部门将以“严”的作风、“实”的措施,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