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产业转型财政支持范围力度加大
来源:河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7-07-10

本报记者樊霞

中央地方合力支持化解过剩产能

 


《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提出,到2020年,累计关停火电机组400万千瓦以上,低端无效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建立,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有效化解,“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围绕这一目标,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等予以支持。2017年共争取到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基础奖补资金13.5亿元。

实行煤炭行业产能退出阶梯性奖励政策。按照关闭进度和关闭矿井数,省财政对关闭退出矿井给予奖励。2017年每关闭一处奖励250万元,2018年每关闭一处奖励200万元。

此外,2017~2018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对省骨干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煤炭企业转型脱困。

工业转型新老政策给力

按照河南省关于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技术改造的三个攻坚方案要求,省财政在工业绿色化、智能化以及技术改造方面给予了强力支持。

在工业绿色化改造方面,我省首次提出对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智能化改造成重点支持对象。省财政对重点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按其智能化改造项目软硬件投资的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百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整机购置或租赁费给予不高于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省财政对技改示范项目的设备、研发投入,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成为转型攻坚财政支持新政。按照规定,创新中心从被列入培育名单年度起,可连续5年获得财政支持。对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省财政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年度内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凡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省财政按照年度内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费用总和的3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的优惠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今年受惠面扩大到全省范围。此外,省财政对经省级认定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对省内研发和购买使用单位按照销售价格的5%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另一项新措施是,在对中国驰名商标奖励基础上,对中国质量奖、国家级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大数据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受重视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按照我省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的要求,18亿元的河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支持我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领域,以及河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投资参与的有关“互联网+”项目。100亿元的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则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

按照省政府今年年初确定的电子政务管理要求,统一建立我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今后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电子政务信息项目,统一由省政府审批,必须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目前,省财政正与相关部门联合酝酿出台《省级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发挥2亿元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作用,加强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为了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省财政安排省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7亿元,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实现中小微企业信贷“三个不低于”目标、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完成总行分配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的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地方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