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法:进一步深入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建设
来源: 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7-07-31

贵阳7月29日电 7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系统电视电话会,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并提出贵州全省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信息化建设中的“短板”,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加大大数据运用,以信息化大数据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

会议提出,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建设,要继续加快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研发。按照边研发、边应用、边完善的思路,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进一步研究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逐步扩大案件适用范围和试点法院范围,要充分考虑办案人员实际体验,确保学起来简单、用起来简便,切实为办案提供有效服务。同时,要积极推进智能分案系统、执行大数据应用系统、减刑假释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的研发。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级法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好本地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注意发现、挖掘基层依托现代科技进行的小创造、小革新,及时加以培育、推广,让微创新释放大能量。

要以科技手段助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审判实践归纳+大数据分析印证”的模式,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以往类似的海量案例尤其是有证据瑕疵的案例进行分析,找出易出问题的环节和要素,为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证据标准指引奠定基础,以科学可行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刑事诉讼活动。加强沟通协调,统一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数据规格和交换标准,在公检法三机关现有办案平台基础上,通过科学改造,构建共享共用的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在数据畅通和信息共享中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要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智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法院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集成融合,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推行诉讼电子化,在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的基础上,实现案件主要信息数据从卷宗自动抓取和回填,减少手工录入、提高办案效率,并为办案系统和大数据系统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实现法官阅卷、文书制作、材料流转、卷宗归档等主要业务全部在网上办理,实现电子卷宗调阅、管理、统计、分析的智能化。

改造完善全省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扩充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等功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强各类应用系统的集成,将司法数据和业务应用、外部协作、诉讼服务等无缝对接起来,满足不同平台,不同网络、不同法院、不同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打通案件数据与人事、行政、财务、装备等业务数据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强整合,形成关联,使法院领导干部能够依托跨部门数据平台,站在数据治理的角度,统筹法院各项管理,促进提高管理水平。(赵静 实习生龙章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