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来源:胶东在线 更新时间:2017-09-11

 9月11日讯(通讯员 孙红芬 韩玉斌) 根据山东省政府“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日前,蓬莱市市场监管局从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据介绍,此次改革是在原来“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事项,实现“三十一证合一”。适用于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蓬莱市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和各乡镇登记窗口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具体包含四个步骤,具体流程是:

第一步,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并填写“一张表格”,只需在申请表上勾选企业需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即可。

第二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录入企业登记信息,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三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的同时,共享给“多证合一”改革所涉及的省级相关部门。

第四步,各省级相关部门通过山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接收信息,并做好信息在本系统的导入、分发、应用工作。

企业登记申报信息能够满足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和监管需要的,相关部门不再另行重复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