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互联网+政务”让群众少跑腿
来源:合肥日报 更新时间:2018-01-12

“互联网+政务”让群众少跑腿
《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2月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今后,政务服务事项将实行清单管理制,列入清单的事项,应当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凡是网上能办的事项,市民无需再到现场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时,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本人到场提出申请的以外,应当接受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的申请;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的以外,应当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

    凡是数据共享平台能够检索到的,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办法》同时对网上办事的证明材料做出了具体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先行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检索需要核查、留存的证明材料,对能够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确需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今后,我省将推行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对依法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以由牵头单位统一接受网上申请,其他单位网上分别办理,统一反馈办理结果,这样就免去了办事群众奔波之累。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使用的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放电子证照,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记者 许超众 见习记者 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