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公安信息化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8-02-02

扎牢制度笼子 抓好落实执行
切实做好信息化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党风廉政 信息化领域腐败 中央反腐 制度建设

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我局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抓好落实执行,不断强化人员管理,在做好本局信息化廉政风险防控的同时,提升政治站位,将廉政建设作为公安信息化工作的生命线,配合纪检部门加强各地公安机关和部机关相关工作。

一、全面梳理风险,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认真研究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总结提炼信息化建设规律,通过深刻剖析公安机关信息化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梳理排查了项目建设流程环节及其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二是做好顶层设计,扎紧信息化建设制度笼子。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我们以公安部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建立完善决策机制、加强项目全流程管控等方面,对信息化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提出要求。同时,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五”公安信息化总体技术架构》《公安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2018—2020)》等,为全国公安机关论证信息化项目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等提供“标尺”“准绳”,防止项目随意上马、轻易下马、盲目立项、重复建设,把好风险防控第一关。三是紧盯防控重点,细化管理流程。研究编制《公安部机关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公安部机关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对部机关项目立项、采购、实施、验收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出台《公安部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任务书编制指南》等,确保重点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抓好制度落实,切实防控风险。一是突出责任担当,强化正本清源。在全国层面,作为全国公安科信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我局切实突出责任担当,通过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等全国会议,不断强调廉政工作重要意义,作部署、提要求。同时,在全国公安科信系统培训班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正本清源。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形成反腐合力。在部机关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中,我局推进实行项目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核项目建设方案等,同时通过局内相关处室会审会签等严把技术关,对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引入专家论证和咨询机制。此外,注重与部机关纪检部门及时沟通,为处理线索、核实情况、查处案件等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建设阳光工程。在局内项目建设中,我局以打造阳光工程为目标,切实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做好科学民主决策。对项目的技术方案、立项审批、招标方式等,均坚持民主决策,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局纪委成员列席监督,防止出现人为操作、“包办项目”。同时建立由公安内部和社会专家组成的公安信息化专家评委库,专家聘任产生,三年一届,随机抽取专家参加技术论证、评标、验收等工作。第二,公开公正推进。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招标预公告制度,重点加强对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的公示与监督;加强项目审计监督,特别是涉密项目先脱密后审计;对投标、中标供应商提前开展廉政精神宣讲,要求作出廉政承诺,落实情况纳入验收,发现问题一票否决。第三,重点环节和关键细节严格把“四关”。严把采购关,严格审核审批采购方式,特别加大对采用单一来源等方式项目监管力度;严把合同关,重点关注技术指标等,清除细节上的廉政隐患;严把付款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严防模糊处理、不当得利;严把验收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理,组织第三方测试和标准符合性测试。

三、加强人员管理,筑牢廉政基础。一是加强政治建警。我局始终将政治建警放在全部工作重要位置来抓,广泛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信息化项目相关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牢记宗旨、不忘初心,牢牢把住“总开关”。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会同驻部纪检组组织部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岗位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过观看公安信息化建设领域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集中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三是做好岗位风险管控。我局执行重点岗位“AB”角制度,相互制约,加强监督;组织“高风险岗位”任职3年以上人员交流岗位。设立重点岗位人员保密、对外交往等行为“四个严禁”,一经发现违反,一律严肃处理。 
(作者: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朱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