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信息时代我国信访现状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来源:中国市场 更新时间:2018-02-24


[摘要]随着全球信息大数据的深入发展,信息技术在信访领域中的应用也日渐普及,信访大数据将信访工作引入人工智能的快车道,充分发挥和推动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信访渠道呈现新的变化趋势,我国信访工作面临着信访部门职能宽泛、信访内容问题突出、信访方式非制度化以及信访解决效率低下等现状。因此,文章依托大数据信息时代背景,针对我国目前的信访现状,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信息时代;信访现状;合理化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5131

1.信访概况

信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权利救济和民意表达的一项基本社会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上级政府工作部门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建议的活动,信访的根源在于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我国信访工作在大数据信息时代背景下,充分挖掘大数据资源的价值,运用信访数据分析成果,依托信访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了信访工作跨越式的发展,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最终实现人们日益增长的优质信访办理需求。

2.我国信访现状分析

在当前提倡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信访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维护了群众权益,在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中起积极作用。当前我国信访制度改革滞后,信访工作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信访主体和信访事件要借助人工智能及数据分析推动信访工作变革,面对新时期我国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摸清现状,从实际出发。

2.1.信访部门职能宽泛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群众信访总量连续12年呈现攀升趋势,每年以10%的速度上涨,信访部门受理案件的总量在2004年达到最高点,随着我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出台,规范了信访秩序及信访工作要求,在2005年信访总量为12656万件(人)次,首次出现拐点,信访量由增转減,但总体仍保持高位运行。目前,我国信访工作矛盾突出,信访机构职能重叠交错、机构庞杂,在解决问题时越俎代庖,信访工作模式陈旧,过多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所产生的信访量对信访工作部门造成沉重的信访负担,使得信访工作部门工作量激增,导致疲于应对,效率低下。

2.2.信访问题内容突出

信访是中国特有的一项制度,是人们表达愿望诉求的一种途径。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突出,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群众信访的问题涉及范围广,利益矛盾尖锐,但信访问题呈现相对集中趋势,涉法涉诉信访明显增多,据了解,有一部分人因不服法院裁判再次进行上访,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不干涉司法的原则,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有关社会调查的数据显示,近年来群众信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

2.3.信访形式非制度化

2003年是我国的信访洪峰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上访案件上升了584%,我国信访趋势仍呈高位增长,近年来,信访领域出现了“倒金字塔”的格局,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未对群众的信访形式规范化、制度化。信访机构立案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受到信访机构受理案件承载能力的影响,上访案件中只有少量事项可以立案处理,这就导致有一部分案件被搁置,而群众为了切身利益,会为获得上级领导关注,增加社会影响,将事情闹响闹大。信访人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人对信访程序模糊,缺乏疏导教育,认为到高一级的信访部门更能处理好问题,存在上级官员能压住下级官员,信上不信下的传统观念。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群体上访数量逐年攀升,这种非制度化的困境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社会增加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2.4.信访解决效率低下

经中国社科院调查,在上访案件中,公民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比率只有2‰。上访案件解决率低下主要是信访机构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在处理信访事件过程中,部门责任划分不清,对各自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件不明晰,庞杂的信访工作难以有效运转,信访机构人员不完备,缺乏化解矛盾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信访人员的“不作为”导致大量信访问题不了了之。由于我国信访机构设置的缺陷,信访机构缺乏横向的协调和联系以及纵向的命令与服从,内部之间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和归口管理,各部门间相互扯皮,缺乏统一的归口管理,使得上访案件的解决率低下。

3.新时期完善信访制度的相关对策

3.1.明确信访职权范围

我国信访立案范围较宽,导致每年信访总量稳中有升,居高不下。在法治国家,司法权威至高无上,信访工作不能成为解决矛盾冲突的最终途径,因此,对信访职权的规定和划分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至关重要。信访事件中既有国家大事也有基层琐碎小事,信访工作包罗万象,但没有相应的职权,就无法尽到自己的职责。对于提议类、求决类、提议类的信访内容,信访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在对事件进行充分调查后,明确界定信访的立案范围,对超出权责范围内的案件不予处理,严格对司法途径和信访途径的划分进行把关,标准统一,严格执行。

3.2.规范公民维权方式

政府必须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消除法律意识误区,依法逐级走访,畅通规范上访渠道,逐步规范维权方式,引导群众以理性的方式文明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访工作也进入网络技术大数据的大潮中,“网上信访”成为传统信访工作方式的升级版,根据民众上访大数据,整合分析上访事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3.3.完善信访程序

信访程序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信访工作的质量与效果,工作流程的正常运行需要各个环节的规范合理,信访程序首先要明确审核事件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事件进行登记备案,根据《信访条例》,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不予受理;对于上访事件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同一事件再次向上级机关进行信访的,不予受理。

3.4.统一信访机构设置

我国目前的信访机构在规划和设置上存在庞大繁杂、纷乱冗杂的缺陷,信访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使信访工作优化升级,是以人为本,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其次是统一信访机构,整合信访资源。在党政、人大、司法下下设信访机构,实现垂直领导,规范隶属关系,将民众上访事件进行合理分流,从而避免了多头上访、重复上访的发生,将信访问题的处理纳入规范法治的制度化轨道,实现各司其职、三位一体的信访格局,从根本上节约了信访资源,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上访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信访工作是倾听群众呼声的“第一信号”,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社会发展、群众需要完美契合,对于当前信访制度的运行的困境和出路进行不断探究,在实践中摸索、理论创新,实现维权和维稳的双赢,使信访扮演好政策落实的“反射镜”、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的角色。

参考文献:

[1]李育波解决群众信访的实践与思考[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2]李秋学中国信访史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3]朱鸿娟,刘昱彤信访答复意见的可诉性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5(14)

[作者简介]张亮(1985—),男,汉族,吉林洮南人,本科,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信访信息的大数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