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意见
来源:无锡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共无锡市委

关于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执政能力、推进“强基工程”的有关决定和意见,全面加强我市各级党组织建设,为全市“两个确保”(确保到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确保经济社会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提供坚强保证,市委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是我市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我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活动,是新形势下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积极探索和重要部署。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升党建水平的前提,创建创新型党组织是动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是落脚点。通过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以学习水平提升创新水平,以创新水平提升服务水平,以服务水平提升党建水平,使各级党组织成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是我市完成“十一五”发展目标、实现“两个确保”、再创“两个率先”新辉煌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新跨越、“两个率先”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当前,我市正进入奋战“十一五”、推进“两个确保”的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我市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学习、创新和服务能力,集中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实现新发展、再创新辉煌提供坚强保证。

  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是我市各级党组织提高执政能力、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围绕发展大局,大力组织实施“堡垒工程”、“双建设工程”、“强基工程”等,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执政能力有新的提高,先进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体现了中流砥柱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各级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所面临的形势和所肩负的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党组织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考验。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是提高执政能力,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先进性。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在创建中,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增强可操作性。全市广大党员要按照市委要求,不断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到这一活动中来,在全市加快“十一五”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又快又好发展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首要标准,以“两个确保”为主题,以提升执政能力、保持先进性为主要任务,把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作为党的建设的龙头工程和重要抓手,提升学习能力,强化创新意识,增强服务本领,为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奋斗目标、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作风保证。

  总体目标:围绕发展搞创建,搞好创建促发展,使各级党组织学习氛围更浓,创新意识更强,服务水平更高,从而达到建设一个团结、廉洁、高效、开拓的好班子,培养一支充满活力、富有战斗力的好队伍,走出一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好路子,完善一种符合党建工作新特点的好机制的目标,树立能力领先、兴业争先、开拓率先、奉献在先的无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新形象,塑造经济更强、群众更富、环境更优、社会更和谐的无锡发展新形象。

  原则要求:

  1、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营造一种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组织环境,学习效果得到明显提高。把党建理论与学习型组织先进理念结合起来,确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等新的学习理念;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对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科技革命发展趋势的适应力,提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向世界、融入国际的结合力,提高探索经济社会发展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的创造力,达到“眼界宽、胸襟宽、思路宽”,为创新和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2、树立争先的精神状态,形成一种想创新、敢创新、会创新的工作氛围,创新效果得到明显提高。着力于增强创新意识,大胆探索、积极进取、攀高比强的精神面貌有新改善;着力于增强创新能力,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服务中心工作方面取得新成绩;着力于构建创新体系,使党建工作的理念、机制、形式有新突破。

  3、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建立一种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服务效果得到明显提高。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责任,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做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

  4、落实党要管党的要求,形成一种充满活力、充满生机的党组织建设机制,自我完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创建,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党的群众基础得到扩大,民主集中制得到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党组织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得到健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有新的提高。

  创建“三型”党组织,重点在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党员领导干部,基础在各基层组织,突破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等“两新”党组织。市委主要抓市委直属党委(党组)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创建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搞好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创建工作。

  三、以解放思想、推动工作为先导,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要以提高新形势下广大党员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为重要目标,以创办开放式“星期六党校”、“电视学习频道”、“改革发展高层论坛”、“新知识大讲堂”等为主要形式,以制订年度《必读书目》、开展“菜单式”选学为抓手,以建立健全考学、巡学、述学等制度为保证,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再造活动。用5年时间,对全市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结合实施干部培训计划,用2-3年时间,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脱产培训。

  各市(县)区委要重点抓好所属党员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集中培训。要增强学习内容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学习方式方法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对学习对象的激励性和约束性。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及党员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等。加强学习考评,各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次;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考核时,要对学习进行考核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述职时,要同时述学。党员学习实行学分制,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强化阵地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整合资源,普遍建立党员教育培训中心或党员活动中心,使广大党员学习有课堂、活动有场所、教育有阵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每年要制订学习计划,形成一种团队学习、互动学习、持续学习的氛围。

  四、以适应变化、完善机制为重点,创建创新型党组织要创新党组织工作思路。面对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群众利益实现方式和党的执政方式的深刻变化,各级党组织要以党建工作思路的创新带动发展思路、工作方法、领导方式的转变。完善决策机制,制定符合群众共同利益的发展思路;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党组织与经济、行政、自治组织的工作程序,保证党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把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其他组织的干部选举、人员选用制度衔接起来。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管理理念,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要创新党组织工作机制。按照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要求,创新党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做到民主用人、科学决策、依法执政。按照全覆盖、广辐射的要求,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创建楼宇、工地、项目、产业链、协会等党组织,解决在新社会阶层、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建立难、开展工作难、党员教育管理难等问题。按照夯实基础、提高能力的要求,创新党建工作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目标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善于集中民意,集中民智,集中民力,作决策办事情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愿望。按照增添活力、形成合力的要求,扩大党内民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党内民主上做示范,在基层民主上求突破,在用人民主上作探索,在群众监督上见实效。

  要创新党组织活动平台。以乡镇、街道、社区为重点,建立街道(乡镇)党员活动(服务)中心、社区党员活动(服务)站;以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建立集党员服务中心、党员职工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政策信息咨询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于一体的党建活动平台;以推行“电子党务”建设为重点,构建市、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党建网络。

  五、以促进发展、服务群众为核心,创建服务型党组织要服务大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想,找准党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农村党组织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企业党组织要围绕市场经济要求,开展“双强”(党建强、经济强)企业创建活动;社区党组织要围绕“惠民”目标,开展创建“社区堡垒党(总)支部”活动;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围绕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效能建设”、“治庸计划”和“责任风暴”,研究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抓工作落实、服务到位的工作机制。其他各类党组织都要围绕发展大局,全面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

  要服务基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转变职能,完善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党员志愿者活动、基层民主评议机关活动,推进“阳光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避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切实把服务基层的工作任务,具体到细节,落实到人头,量化到时序进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依法行政、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制。

  要服务群众。各级党组织要牢固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培育服务组织,支持和鼓励群众建立经济、文化、家政等方面的专业合作组织和专项互助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服务设施,开辟为群众生产、学习、生活服务的设施。完善服务方式,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深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组建“爱心家园”、“互助协会”,实施“一助一”、“献爱心”工程。通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六、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载体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是一项创新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强化载体建设。要通过党校培训、电化教育、学习创新节、双新培训(新知识、新技能)、创新工程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等多种载体推进创建工作。在载体建设中,要与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相结合,找准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与完成工作目标的结合点,在落实工作中培植创建载体,在载体建设中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与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以创建为契机,明确学习、创新、服务的重点、手段和方法,探索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的创建载体。与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相结合,做到以党的建设统揽创建工作,以创建成效带动党建水平的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党组织,在载体建设中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形成特色,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创建活动。

  七、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实施步骤创建活动计划安排五年时间,贯穿“十一五”始终。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动员启动阶段。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夯实基础、全面覆盖”的要求,着重围绕“为何搞创建、由谁搞创建、怎样搞创建”三个问题,广泛宣传,层层发动,重点在“建好工作班子、创建工作载体、形成工作制度、探索工作经验”上下功夫。2006年初正式启动,全面推开。

  深入推进阶段。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纵向深化、横向拓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创出特色、提高水平”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通过考核验收,力争2007年全市党组织有50%达到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要求,2009年有80%以上达到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要求。

  完善提高阶段。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巩固成效、完善机制、打响品牌、推进发展”的要求,结合创建实际,总结经验,健全制度,使创建活动步入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力争2010年全市党组织全部达到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要求。

  八、切实加强对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领导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创建“三型”党组织摆上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狠抓落实。市委成立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制订计划,稳步实施。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活动要按照要求,有计划地分步推进,做到创建任务目标化,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管理责任化。市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领导小组要及时下发工作计划。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创建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3、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党组织设置及其职能等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对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各类党组织,明确创建重点,形成各自特色。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创建活动负有领导和指导责任,要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党组织班子成员抓基层创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推动创建任务的层层落实。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中争先创优,并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员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编印先进事迹材料、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等措施,培植、宣传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积极性。

  5、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市创建领导小组要制定《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与内容,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自我考核与上级考核、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通过自评申报、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每年命名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并把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