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服务企业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来源:首都之窗 更新时间:2018-05-04

落实总理“六个一”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服务企业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谈到“放管服”问题时,特别指出政府要着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办事便利,并形象概括为六个“一”: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努力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便利,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改革目标,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全面推行了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实现了“一网”办通;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实现了只跑“一次”;竣工验收备案全程电子化,实现了“一网”办通且一次都不用跑;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可采用联合验收模式,实现了只进“一门”。与此同时,审批时间平均缩短了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电子化,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信息也可实时查询,相关证明也一律取消。

工程招投标告别卡车拉标书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实现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招投标监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现“三个全覆盖”:市区两级电子化招投标全覆盖;施工、监理、材料及货物等采购种类全覆盖;招投标交易监管服务流程全覆盖。

通过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最明显的效果是参与投标的企业明显增加。据统计,在纸质招标方式下,投标企业的平均投标报名数为20多家,而运用电子招标方式后,投标企业的平均投标报名数为50多家,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增加了1倍多,市场竞争优势充分发挥。此外,招标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高效选择中标人,为招标企业节约了建设成本。同时,投标企业也节省了购买文件、印制标书、交通通讯、档案存储等费用。据测算,从2017年7月份至今已直接为投标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约3.9亿元。

取消资金证明,施工许可证可在“家”领

自2018年3月1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业务办理完成后,不必再跑去服务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可以直接在办公室自行打印、留存相关电子证照。这不仅意味着建设单位少跑一趟行政服务中心,更是解决了纸质版携带保存不便、容易遗失等问题,建设单位可按需随时在电脑或手机上调取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通过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缩至6个工作日,比法定的15日大幅缩减,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在实现电子证照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力争2018年全面实现施工许可网上审批。

此外,在施工图多审合一的基础上推行“法人承诺制”,审查合格书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新建扩建项目、现状改建项目应在底板施工前取得审查合格书,内部改造项目应在正式施工前取得审查合格书。简化前置条件,解决建设单位困扰多年的问题,取消资金证明,纳入承诺范围。

让竣工验收备案像网购一样方便

作为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要节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交付使用的重要标志,竣工验收备案对于建设单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且时间紧,需求大,涉及的委办局多。为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打通备案环节所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在“家”申请,在“家”领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现有的竣工验收备案系统平台及时进行了升级改造,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认可意见数据也全部导入各自名下,只需要将名下需要备案的工程项目与部门认可意见的数据进行关联选择和确认提交即可实现申请,备案部门即时就能看到申请数据并及时给出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只需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即可,整个过程中无需前往备案机关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备案机关“接件、受理、审查、办结”全流程随时可查,办理结果自行打印,真正实现从少跑路到不跑路,从一口进一口出(在一个地点报送申请材料,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同一地点领取相关证书)到在“家”申请,在“家”领证。

验收只进“一家门”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出台《北京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自愿原则,将本单位项目纳入联合验收,全程可在网上办理,办结只需7个工作日。

联合验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等9部门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等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联合验收配合工作。首先,协调和服务贯穿联合验收的全过程。工程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提前服务,组织召开联合验收预备会,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联合验收准备工作;在验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由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商定方案,推进验收工作完成。其次,各专项验收项目全部合格后,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向建设单位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作为联合验收合格的统一确认文件。最后,在联合验收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联合验收电子档案,推送至各主管部门或专业服务企业保存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取消为物业企业出具证明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发通知,取消为在京注册并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出具诚信证明。但取消证明不代表放弃管理,相反,行政部门、单位、业主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需了解在京注册并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所管物业项目和不良行为信息的,均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查询中心进行查询。了解企业及其管理项目信息的,查询房屋管理类→物业企业信息和物业项目信息;了解企业不良行为的,查询诚信档案→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上述单位或个人需了解其他行政部门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中形成的信息,可向相关部门查询。

把民之所望,做改革所向。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突破工作难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努力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企业提供办事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