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推动司法调研“更快更准”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8-06-11

以信息化创新推进司法调研,既着眼于提升司法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又兼顾提升司法效能,是对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是对司法为民机制的创新,可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管理与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生活,让人民群众在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中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视互联网及其发展和治理,我国网信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也因此,正在进行的信息革命成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指出要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要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这不仅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推进司法调研也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推进司法调研,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是司法改革和创新需要掌握的新本领,是开展司法调研的方法和途径。首先要继续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司法调研。互联网本身就是大容量多维度的信息库,而司法调研的重要基础就是信息,占有并准确把握信息,才能摸准时代脉搏、明白群众需要,才能够有的放矢地将法院工作引领上快车道。加之,互联网便捷的信息交互功能,已经将立案、庭审、执行、调解乃至信访等各环节带到线上,互联网与司法审判加紧融合。更加要求在司法调研中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真正学网、懂网、用网,提高依靠网络做调研的能力和水平,强调学懂的前提、抓住弄通的关键、强化做实的根本,走好网络群众路线。

   同时,要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司法调研,不能停留在应用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运用小程序开展问卷调查、借助软件拆解具体案例的阶段,还应该改革和创新调研方式,将实地考察调研转移到线上。比如对互联网法院的参观考察即可线上完成,由互联网法院根据去年设立以来外地调研关注的信息,汇总文字材料、流程介绍及参观场所实景视频等并上传,在外单位有调研需要时,给予其相应的下载权限。从而减少各地调研组的旅途奔波,也缓和被调研单位繁重的接待压力。其他跨部门、跨地区的调研座谈,也可以采取视频会议方式线上完成。

   推进司法调研,需要结合信息化的应用和创新,有效发展实践。《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暨法治蓝皮书总结出今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需要持续发力的七个方面,就是围绕着如何在信息本身的精确度与联通度上更进一步、如何在信息应用的观念和能力上更进一步、如何在信息系统的功能和安全上更进一步、如何在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性与服务性上更进一步而展开,意在实现更高质量地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司法服务。可以说,信息化建设是在夯实司法服务之基,深入调研是在寻求司法服务之道,两者相辅相成。

   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可以通过司法调研来对症下药;而司法调研发现的问题与策略,则能够借助信息化建设去应对和落实。信息化建设与司法调研深度结合,才能使两者的成果更加符合司法审判需求、更加方便在审判实践中应用。司法调研借助信息化建设,可以使审判系统向主动提示问题,共享调研数据的方向发展;向数据提取类别化,信息搜集定期化的方向改进。未来的信息系统不仅应该做到定时自动生成审判工作的运行状态和发展趋势分析图,不仅应该自动汇聚海量的审判信息资源并分层级在内外网共享,还应该做到对信息资料进行全方位比对,主动圈定并生成问题清单,甚至可以应用事先上传的调研模板,自动提炼出法律适用意见、对策建议或制度规范的要点甚至基础调研文稿,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调研资源,进而推动审判实践更加迅速地发展。

   处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大环境,新时代的司法调研工作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可以施加更强的作用力,甚至可以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研究中划出分水岭,改变言必称希腊的立论习惯,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推进司法调研,需要主动融入网络综合治理格局。抓好司法调研,需要立足我国国情、遵循司法规律。当前就是要敏锐把握网络强国战略带来的历史机遇,充分运用全面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时机,对外全力支持参与或配合各种统筹信息化的机制、手段、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网络综合治理工作,推动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推向新高度,将司法服务提升到新水平。在内部大胆启用讲政治、懂网络、敢担当、善创新的人才从事司法调研工作,主动应用网络综合治理的线上线下平台,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其成因,探求应对之道,抢先在搭建载体、激发活力、完善机制、营造环境等方面,下好司法审判的先手棋。在网络综合治理实践中,也要将信息化手段与司法调研结合,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预估时间、科学规划,把控分寸、统筹推进,充分挖掘和提升效能。

   以信息化创新推进司法调研,既着眼于提升司法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又兼顾提升司法效能,是对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是对司法为民机制的创新,可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管理与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生活,让人民群众在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中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