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8-06-15

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公开工作的总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我部制定的政策和文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在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我部机构职责调整情况和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监管信息。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公开我部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发布重点产品、重点项目、重点集聚区目录,发布产业发展规划、示范区评估指南、行动计划等信息,及时公开推进精准扶贫、网络扶贫工作相关情况。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及时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立足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力度。相关司局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部门”职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和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积极宣讲,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的任务和涉及范围,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司局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促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做好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完善舆情回应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工作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和完善服务事项清单,逐步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以部门户网站行政许可“一个窗口”为依托,推动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咨询、在线受理。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打通信息壁垒,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进一步完善部长信箱、12381公共服务电话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六)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依照符合实际、科学规划,便民高效、规范运行,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工作,完成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依据“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切实做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的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线上“一个窗口”服务平台与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逐步建设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文件检索、事项办理等功能。大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逐步建成我部集约化统一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协调机制和相关组织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工作。建设工信大数据平台,并依托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开放工信领域数据。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九)用好政务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对部重大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加强政务新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内容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十)完善政务热线电话服务。进一步推动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并入12381公共服务电话工作,整合部长信箱与12381公共服务电话,实现统一受理、转办和反馈。实行统一管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切实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十一)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文件报送、公开等制度,建立完善政府公报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主办司局要做好公开属性审查,及时将公开文件转送办公厅。办公厅要及时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送国务院办公厅,供国务院公报刊登。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调整完善我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

 (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依法依规明确公开的属性并进行公开,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十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我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推动地方通信管理局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并通过部门户网站集中展示。

 (十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规范。围绕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常见问题的梳理,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实效。按照部绩效考核管理要求,制定各司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民互动等方面的工作评价指标,公平公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

 各项工作负责司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8年12月15日前汇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