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09-10

巴彦淖尔市以“三集中、三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为抓手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巴彦淖尔市着眼行政审批“集中审批不到位、网上办事没平台、机制创新没动力”三大难题,以“三集中、三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为抓手,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高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不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以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为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奋斗目标增添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以实现“三集中、三到位”为抓手,全力破解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问题,真正实现老百姓“进一扇门,办一揽子事”。

一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确保“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根据自治区政府“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自治区下放行政许可权力应进驻政务大厅办理”的要求,巴彦淖尔市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许可”“应进全进、进则授权”的总体原则,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将各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集中。现在原有18个市直部门、14个区直部门的基础上,新进驻9个市直部门、73个事项,9个区直部门、96 个事项,分别为市经信委2项、市民政局3项、市商务局3项、市教育局5项、市文新广电局15项、市体育局4项、市卫计委16项、市烟草专卖局7项、市国土资源局18项、区国土局9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4项、区交通局7项、区卫计局5项、区经商信局2项、区安监局7项、区水务局6项、区物业管理局3项、区发改局53项,共计市直部门27个,事项340项,区直部门23个,事项228项。同时,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统一规范部门授权委托书,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加强督促预警,坚决根治前窗后店、审批权力体外循环问题。同时,按照自治区督查,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等服务已全部进驻中心城建规划大厅。此外,中心认真梳理了审批流程,在官网、触摸查询机、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了进驻部门所有办理事项,重新编印办事指南,在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区,统一放置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区设置“二维码”事项扫描,方便办事群众随时查询。二是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让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法定程序及办理时限。梳理汇总“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一件事”清单。“最多跑一次”涉及25个市直部门、277项事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类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政府部门受理申请到做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清单涉及9个市直部门、71项事项,通过推行网上办理、邮寄配送等多种方式实现“一次不用跑”。“一件事”梳理14项,涉及部门53个。通过四张清单梳理,为我市破解因信息壁垒、业务分散办理造成的办事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堵点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推行容缺承诺受理机制。针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有欠缺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降低审批服务门槛,缩短审批服务时限。目前,市直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清单涉及12个市直部门、39项事项、103项材料。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行政相对人未按照承诺时限提供容缺材料,行政主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终止审批服务行为并记入不良记录。三是设立政务中心分大厅,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分大厅协同审批的思路,将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交易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大厅。由市中心对分大厅实行标准化管理、监督、考核,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通过统一标准化管理,各大厅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厅办结”;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分大厅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就近服务、网上办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大厅推行“非工作日办证”、“绿色通道办证”、“预约上门办证”等亮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有力提升了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全力破解信息壁垒、一网通办难题,全力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平台。

一是市政府出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目前完成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清单、市级目录清单、旗县区级目录清单梳理,建成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巴彦淖尔网上办事大厅),对全市各级部门单位所有“权力清单”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需要在网上办理的事项进行了“36要素”数据收集和录入,实施政务云平台建设(前期政务信息数据库)。分别对市本级各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务中心进行了“审批项目实施清单”梳理录入和“审批权限分配”专题培训。力争在8月底实现市级部门40%、旗县区30%事项可网上办理,年底70%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将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要求。届时我市将实现市、旗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单点登录、一网通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原则,市政务服务中心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等部门就实现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我要开店”等相关审批业务进行对接;学习借鉴呼和浩特、安庆市不动产“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模式,将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统一接入我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各部门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接入工作,着手解决流程再造、审批事项颗粒化,力争在8月底前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厅办结”。三是开展了网上办事去兜底条款工作,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对15个进驻部门、41项行政许可事项去兜底条款,共去除10条兜底条款,细化了22条兜底条款,实现网上办事条目颗粒化。四是建设网上办事展示和监督大厅,高标准规划布设,将网上办事平台、数据调取服务、热线电话、电子监察和现场监督整合到一楼5号圆,打造现代信息化网上办事展示监督大厅。五是开通了行政审批服务二维码模式、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QQ在线服务、政务服务专用电话(8912345),完善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六是以标准化、一体化思维加强对旗县区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按照我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推进实现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审批模式一体化。目前,7个旗县区均已联入电子政务审批内网平台,五原、杭后部分乡镇社区也纳入平台。

以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为抓手,全面破解政务服务不集中、审批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全力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推行“综合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率先在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投资项目审批、公安交管、社会事务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部门推行“综合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解决群众多头跑、办事繁、办事慢、办事难的问题,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二是继续开展“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网上办”改革。中心将加快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政务热点信息单位在大厅设立数据窗口,提供资质证明查询等服务,解决群众重复提交材料和材料不全办不成事的问题。目前,共有工商、税务、公安、民政、国土、人社6个部门的专网接入大厅,13个部门的信息实现互联网查询。同时,增加即办件占比,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承诺件变为即办件;要求邮政快递企业和各进驻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所有需要纸质审批结果的事项都提供快递寄送业务;推行移动、网上支付等措施,营造和谐的政务服务氛围和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三是加强实体大厅建设,推广全职能窗口模式。完善实体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在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推广标准化工作理念和方法,在市和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大厅全面推行全职能窗口服务模式,形成全市上下联动、标准统一、事项统一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建成市域一体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四是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将便民企业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公,提供群众缴纳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等日常便民服务事项,全力打造便民公共服务平台,真正实现老百姓“进一扇门,办一揽子事”。五是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真正意义上实现审管分离,大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目前,巴彦淖尔市开展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方案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六是按照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思路,继续动态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办事效率的动态提速。重点围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全面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推行多评合一、集中图审、联合验收,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