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8-10-10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办发〔2018〕33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

《扬州市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研究决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扬州市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城市精细化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现就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城乡社区(村)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为民(便民)服务中心为枢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实行“统一网格划分、统一资源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五统一”,进一步下沉工作力量,加强城乡社区(村)治理体系建设,同时把精细化城市治理的理念、手段、要求落实到社会治理领域的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与党员干部“大走访”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使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

(二)加强多元共治。坚持系统化思维,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特点,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切实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

(三)推动重心下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治理向末梢端延伸,将社会治理资源下沉到网格,建立“全要素”网格和“全科式”网格队伍,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屏障。

(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智能化指挥系统,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网格+网络”等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会治理工作更精准、更精细、更高效。

三、主要目标

(一)服务管理网络全面覆盖。基层网格责任单元划分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网格员队伍职责明确、结构优化、精干高效,与基层党政组织、群团组织、群众自治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格体系。

(二)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基层政府行政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等服务管理资源在网格内得到最大限度整合;网格工作人员队伍、志愿者团队、社会组织、群防群治等力量在网格内得到最有效运用,实现网格基础信息准确、民意反映顺畅、遇事处置快速。

(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夯实。通过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推动各种力量资源和服务管理平台在网格联动融合,基层突出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市(村)容和环境卫生等案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基层平安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四)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网格体系能及时有效地反映群众诉求,帮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网格基础

1.统一划分网格。网格划分后作为社区(村)以下的管理服务单元固定下来,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行划分网格。每个网格应有唯一的编码,网格编码由省统一编制并确定,实现网格地理信息数字化。如因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变更或预留网格的,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报市中心备案后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划分的网格应当在电子地图(GIS)上标识,做到电子边界清晰、不留死角空白。

2.配强网格人员。构建“一格一长多员”的网格队伍,实现网格工作网格长负责制。

配备网格长。由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每个网格确定一名网格长,由社区(村)“两委”委员、社区工作者担任,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由专职网格员负责。网格长人员由社区(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专属网格的网格长由相关单位确定人员担任。

配强网格员。网格员配备坚持专兼职相结合,每个网格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在现有各类协辅人员中调剂使用,不足部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统一招聘。兼职网格员,由党员骨干、“两代表一委员”、物业管理人员、社会组织成员、“五老”人员、基层医务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等担任。

加强网格党建工作。建立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强化党群联手、干群联动。完善党员干部“大走访”机制,将走访党员干部明确到网格,在走访过程中承担网格员职责。

提升队伍素养。在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设立网格培训学院,采取专题授课、现场教学、定期培训等多种方式,教会网格员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全面提升网格员能力素质。

3.编制职责清单。对公用设施、建设管理、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市(村)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计生、纠纷调解、社会治安等涉及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内的事件、部件问题,应当编制事部件清单并纳入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的内容。

编制事件清单。各地要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边界清晰、运行高效”要求,对涉及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以“指向唯一”为目标,分别确定事项处理、事项管理和事项执法的责任主体,明确处置时限、派单流程、结案标准。同时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和安全系数,建立事件标准化分级体系。

编制部件清单。各地要按照国家住建部标准对窨井盖、路灯、监控电子眼、治安岗亭、交通信号设施等设施进行分类摸底、编码、普查,并确定辖区内的每个“部件”的编号、位置、所属网格、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养护单位等信息。部件的上述信息应当录入信息库,并在电子地图(GIS)上标识。

(二)强化资源整合

1.充实社区(村)力量。推进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加强全科社工队伍建设,做好社区(村)日常便民服务工作;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协辅人员(如公安机关人口协管员、数字化城管监督员队伍等)、公开招聘等充实专职网格员队伍;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在社区(村)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办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完善上岗公示、信息采集、工作例会、巡查走访等网格工作制度,负责对专兼职网格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2.做实做强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局,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建立基层综合执法与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衔接机制,促进网格管理员队伍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工作,实现全网巡查、全能执法、全程监管。乡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网格员上报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任务的分流交办、核查结案、重点问题的会商会办、执法管理的指挥调度、网格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3.融合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力量、配套服务设施、信息系统建设、指挥调度运行等各方面的高效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数据资源汇集,实现大数据应用。依托“平安云”项目,推进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政法大数据中心、公安大数据中心、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风行风热线、数字化城管等系统有机整合,实现服务管理一体化。

建立网格信息采集事项准入制,统一规范各有关部门在网格内的信息采集标准,实现信息采集上报“一张表”。网格员全面采集各类基础信息和相关动态信息,及时上传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积极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整合共享、关联比对、综合集成。原则上网格员只使用一个终端、一套系统,实现各类数据一次采集、事项一次办理。

4.统筹财政经费。对现有各级财政支付、条线部门发放的社区(村)协辅人员的报酬经费进行归集,在乡镇(街道)设立专用账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下达使用;乡镇(街道)财政必须将相关资金纳入监管范畴,确保专款专用。各级财政每年向专用账户注入一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用于网格长工作补贴和考核激励、网格员采集报送信息的以奖代补、群众举报线索的积分激励。专职网格员的工资标准应参照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专户管理,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网格化精细化治理。

(三)健全运行机制

对于在网格化精细化服务管理中了解到的群众诉求、发现的问题隐患,应依托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统一做好采集上报、核实立案、指挥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等,同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人督办、问题有人研究、数据有人查看、质量有人把关,形成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流程。

1.采集上报。网格员在责任网格发现问题要及时采集上报信息,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12345热线向县(市、区)、功能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报送信息、表达诉求。

2.核实立案。网格员上报的信息由联动中心研判核实是否立案,其它来源的信息先经网格员核实后,再经联动中心研判是否立案。

3.指挥派遣。联动中心按照事(部)件职责清单,将案(事)件派遣至相关网格或部门处置。

4.处理反馈。相关网格或部门接收处置指令后,按时限要求完成案(事)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反馈至联动中心。

5.核查结案。联动中心收到情况处置反馈后,派遣网格员到现场对案(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则联动中心审核后予以结案;如情况不属实,则联动中心应再次派遣至处置网格或部门要求返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创新网格化精细化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县(市、区)、功能区、乡镇(街道)要强化工作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城市管理的领导应当担任同级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县(市、区)、功能区领导小组要制定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同级综治中心、为民(便民)服务中心一体运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设主任一名,可以结合实际设置一名或者若干名副主任。在乡镇(街道)以上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设置联动中心,负责对上报的事项进行立案、派遣、跟踪、回访和结案,每个县(市、区)、功能区应配齐配强2名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乡镇(街道)至少明确1名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查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方案、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序时进度,落实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实施项目化管理。落实各层各级责任,每年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履行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职责进行考评,并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指导,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扎实有效推进。改变考核奖惩体系,坚持以乡镇、社区(村)为考核主体,对网格员队伍和综合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三)加强宣传发动

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开展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居民主动承担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要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大力宣传网格工作人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