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关于规范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8-11-12

延政办函〔2018〕66号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和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延安市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县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函》(延行审函〔2018〕1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镇(街)、村三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电子政务外网接入

2013年,全县已实现县、镇(街)、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含互联网)光纤全覆盖,2018年底将实现全县163个行政村电子政务外网光纤全覆盖。但目前普遍存在电子政务外网闲置、重复互联网接入、其它网络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等问题。为此电子政务办公室将依托县电子政务外网交换平台统一接入互联网,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设置网络安全设备,各镇街、部门不得擅自接入互联网。

二、统一费用列支

电子政务外网光纤线路租赁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向通信运营商支付并报账。接入县电子政务外网的镇(街)、部门不再承担费用,县财政不再预算各镇(街)、部门的互联网接入费用。县结算中心对各镇(街)、部门除固话费用外其他通信运营商网络通信费用一律不予报账支付。对暂未并入电子政务外网的专网接入费用相关部门需在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支付。

三、加强网络整合

各镇(街)、部门要加快部门业务专网迁移整合,不允许再新建非涉密业务专网,现有业务专网逐步迁移或取消。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网络和业务系统进行梳理,理清类别,尽快制定业务专网改造和迁移实施方案,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审批,务必使非涉密业务应用同步迁移至县电子政务外网。

四、加大督查力度

为确保12月底前全县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镇(街)、村四级联通,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对各部门、镇(街)、村的互联网接入和电子政务外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围绕督查是否有重复互联网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运行情况;电子政务外网使用率等。各镇(街)、部门要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整合工作,积极与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协调,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使用其他网络而影响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县电子政务外网安全运行的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联系人:电子政务办公室毛旭辉,联系电话:0911-811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