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与隐私保护不是单选题
来源:环球时报 更新时间:2018-12-27

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安全,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未来。(图片来源:东方IC)

新西兰于近日生效的新《海关法》引来诸多争议。根据此法,海关人员可以“合理怀疑”旅客并要求其提供电子设备的密码,旅客如果拒绝将面临最高约3200美元的罚款和没收电子设备的风险。

据悉,2017年,新西兰边境官员在机场搜查了大约540台电子设备。新法生效后,这一数据将更加可观。笔者认为,保护国家及社会安全无可厚非,但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合理怀疑”的标准,执法人员裁量权过大,极易侵犯公民隐私权。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人类生活日渐数据化,隐私范围也相应扩大。相片、视频和文档等都变成了代码,压缩进了电子产品中。以手机、电脑为载体的网络空间,成为人类另一个隐私聚集地。同时,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也日益严重,恐怖主义、传播淫秽物品和电信诈骗等传统犯罪逐渐网络化,确保网络空间安全也成为各国政府的头等大事。

在信息时代,个人隐私与社会安全的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三年前苹果公司宣布拒绝执行解锁嫌犯一部手机的法庭令,其做法获得广泛支持。这一案件也引发了如何平衡数据安全与社会安全的大讨论。

社会安全与隐私保护不是单选题,立法者须兼顾两者、寻找平衡点。

一方面,隐私保护要适度让位于安全需要。没有安全的社会也没有隐私。在犯罪之城底特律,保护生命都成了问题,更遑论保护隐私。前不久乐清滴滴顺风车事件也说明了不能将数据保护绝对化。

在风险社会,确立“公共场所无绝对隐私”的安全理念,有限度地让渡个人隐私,可以保护更多人的自由与安全。

另一方面,不能以安全为由无视个人隐私。没有个人隐私的社会最安全,但安全的目的是自由,不能为了安全而安全,人类发展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实现个人自由与幸福。大数据的确提高了监控隐私的效率,但美国以安全为由进行广泛监控的棱镜计划,引起全球的反感,各国的政策选择都需要吸取这一教训。

法律应以制度设计确保隐私与安全之间的良好平衡,严格控制侵入隐私的安全措施。在理念上,要确立“像保护住宅一样保护手机”的理念。在农业和工业社会,人类的隐私集中在住宅;在信息时代,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成了隐私的集中地,这要求法律像保护住宅一样严格保护电子设备。在制度设计上,搜查电子设备必须像搜查住宅一样,有第三方制约力量。警方、海关等执法机构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应当获得检察院、法院等的搜查令或司法许可,防止执法权滥用或选择性执法。同时,法律应当明确合理怀疑的标准、规范搜查程序、建立救济渠道。

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安全,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未来。中国在互联网的应用上居于领先地位,更应当勇于探索,检视各国数据保护的成败,在自由与安全的博弈中提出符合人类发展道路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