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工智能发展行动:力争2021年产业链基本完善
来源:厦门日报 更新时间:2019-01-02


人工智能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向我们这个时代呼啸而来,不仅正成为资本市场的“必争之地”,也成为各个城市发展的重要规划。我市于日前重磅发布的《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计划》)明确,力争到2021年,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在智能芯片、云计算能力、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上要取得进展,在制造业、公共信息安全、交通、金融、健康医疗等领域积极推广应用,全面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链基本完善。

【发展蓝图】

未来三年

人工智能研发

投入超2亿元

●增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能力,在智能芯片制造、云计算、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上取得重要进展

●建设2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人工智能研发投入额超过2亿元

扩展

人工智能

应用场景

在制造业、交通、公共信息安全、金融、健康医疗等重点优势领域率先试点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智能城市,在教育、家居、旅游等其他行业积极推广人工智能应用;推出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不少于10个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性项目。

形成完整

产业链

集聚典型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超过50家,形成3个左右汇聚科研、生产、生态等要素,产业配套完善、辐射能力强的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聚区,累计引进50名以上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培养1000名人工智能各类人才,培育5家以上人工智能细分领域龙头企业,产业规模超100亿元,协同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1000亿元。

我市发力

六大领域

重点工程

●当前,我市正加快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为基础的人工智能相关产业,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交通、公共安全、金融、健康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全面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加速实现厦门市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高地。

●接下来,我市将建设六个领域的重点工程,涉及引进高端人才、关键技术攻克、产业载体提升、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服务平台发展和人工智能惠民工程。

引进

高端人才

政策向人工智能领域适度倾斜,重点引进芯片、机器学习应用、自然语言处理等国际顶尖科学家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力争三年内累计引进50名以上高端领军型人才,培育各类人才1000名以上。

关键技术

攻克

加大基于深度学习的类脑视觉传感器、类脑计算芯片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积极推进视频、图像处理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与传统工业的深度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力争到2021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围绕重点领域应用形成一批价值高、可推广、易转化的突破性成果专利,试点验证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服务。

产业载体

提升

力争到2021年,建成3个左右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区,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

人工智能

应用

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工业及服务业的融合应用,促进形成人工智能新业态。力争到2021年,打造20个以上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不少于10个可对外推广的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全国性示范项目。

创新

服务平台

发展

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共享平台,围绕智能语音、机器视觉、自动驾驶、城市大脑、健康医疗等人工智能关键领域建设厦门市人工智能孵化服务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工智能企业或团队落户厦门。到2021年,建成2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服务平台。

人工智能

惠民工程

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惠民利民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数字厦门”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公共服务智能数据平台的建设,依托各领域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智慧治理水平。

【支持举措】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我市出台《厦门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快速落地人工智能实际应用,全面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日前我市出台《厦门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技术攻关、平台建设、载体创新、推进应用等方面出台具体的支持举措。

举措1技术攻关

《措施》指出,在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研发上,支持人工智能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群体智能关键技术、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自主无人系统的智能技术、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技术的研发。在现行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企业用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再给予15%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举措2平台建设

支持人工智能开源软硬件基础平台、知识资源管理与开放式共享工具服务平台、异构实时计算引擎和新型计算集群服务平台、自主无人系统共性核心技术模块化支撑平台、基础数据资源与安全检测数据服务平台等人工智能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对软硬件投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用户数不低于20家的,按照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各级财政投入部分)的3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最高补助2000万元。

举措3载体创新

支持建设人工智能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予以一次性1000万元经费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制定人工智能各类标准。对作为第一企业起草单位参与制定人工智能标准的我市企业,在标准发布后,按照国际、国家和行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举措4推进应用

人工智能应用是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场景,我市将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与工业、农业、服务业的融合应用。对被政府部门纳入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等的我市人工智能企业(项目),按晋级补差的原则,分别给予市级50万元、省级100万元、国家级300万元的奖励。市级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0个。

支持国内外人工智能企业来厦落户,对实际到资金额达到2000万元(含)的,按其实收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企业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收资本进行核定,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对我市人工智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

支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牵头来厦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支撑服务机构,注册并实际运营一年后,给予连续2年每年5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支持举办面向全球的国家级大型人工智能博览会,对参会人员有行业领袖或学术权威(如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参展企业达50家以上的高端博览会项目,在《厦门市会议展览事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升级发展的扶持意见》等我市现行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对本地承办企业举办的每个博览会项目给予每次100万元奖励。(记者 李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