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发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一五"规划要点
来源:水利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水利部副部长   矫  勇
(2006年1月25日)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是事关今后五年国家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在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五中全会《建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发展的全局,认真总结水利发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科学确定"十一五"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重点改革与管理任务。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及特点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水利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据初步统计分析,水利发展"十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投资规模为历次五年计划之最,完成情况最好。五年全国水利基本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25亿元,占"十五"计划目标的80%。从投资规模上,"十五"的投资相当于1949~2000年全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比"九五"增加1492亿元。五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为1695亿元,占总投资的46.8%。其中预算内投资为428亿元,占25.3%;国债投资1239亿元,占73.1%;利用外资27.5亿元,占1.6%。
  全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防洪工程投资1900亿元,占52.4%,水资源工程1078亿元,占29.7%,水土保持生态工程185亿元,占5.1%,其它专项工程464亿元,占12.8%。与"九五"相比,防洪工程投资比例降低27.1%;水资源工程投资比例增加19.7%;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比例增加2.1%;其他专项工程投资比例增加5.3%。
  ――大江大河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全国新增堤防长度8676公里,主要堤防达标长度增加2.23万公里,其中一、二级堤防达标长度增加1.13万公里;新增水库总库容448亿立方米;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标准得到较大提高。
  ――城乡供水能力得到提高,超额完成农村人饮解困任务。全国新增城乡供水能力370亿立方米;共解决农村6700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目标。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五年全国净增有效灌溉面积2323万亩;新发展工程节水灌溉面积7420万亩。
  ――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0.45;全国大型灌区毛灌溉定额由641 立方米/亩降低到450立方米/亩,降幅达191立方米/亩;万元GDP用水量从610立方米下降到34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88立方米下降到173立方米。
  ――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如期完成。全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4万平方公里,占"十五"计划目标的95.6%;新增封育保护面积30万平方公里。
  ――水利行业基础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水资源管理、水利改革、政策立法、水利前期、科研教育、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政监察、水利信息化、部属基础设施等投入加大,工作条件和手段明显改善。
  从总体上看,水利发展"十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为"十一五"水利发展和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特点
  总结"十五"水利发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治水思路发生了重大转变,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开展,水利改革和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一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逐渐形成。1998年以来,尤其是 "十五"期间,水利部党组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水利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系统总结多年治水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即坚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高度重视水资源的节约、配置和保护,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把生态问题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肩负起水利建设和生态保护两副重担;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饮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发挥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发挥政府水管理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依法治水,突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强化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治水,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进程,推动水利科技进步。治水新思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水利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近几年的实践表明,这一治水思路贯彻了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直接体现。
  二是全面发展。大规模的投资促进了水利的全面发展,一批多年盼望建设的重点水利工程得以实施。首先,在防洪工程方面,长江中下游3576公里干堤实现修完修好的目标,所有工程已经或正在竣工验收;黄河下游完成堤防断面达标982公里,占下游堤防设计长度的72%;治淮骨干工程五年安排中央投资137亿元,6项已竣工、2项基本完成、10项正在抓紧实施;治太一期工程全部完成。重要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小浪底工程建成发挥了巨大的防洪、发电、供水和生态效益,沙坡头工程按期竣工,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四川紫坪铺实现了下闸蓄水的目标。第二,在水资源工程方面,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实施了山西万家寨引黄、辽宁大伙房水库输水等区域性调水工程,山西张峰、内蒙三座店、四川武都、云南麻栗坝、重庆鲤鱼塘等一批水源调蓄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一些水库已建成并开始发挥效益,城乡水资源供给能力得到提高。第三,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继续实施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珠江上游、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塔里木河、黑河、首都水资源专项治理工程顺利推进,均取得明显的治理成效。第四,在加强水利建设重点投资领域的同时,不断拓宽水利发展领域。新启动了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工程,实施了灌区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工程;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安排了一批水利血防工程项目;启动了淤地坝、牧区水利、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这些都反映了科学发展观对水利发展的新要求,反映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的新要求。
  三是协调发展。适应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在水利建设中,首先,突出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了西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工建设了一大批西部重点水利工程,中央投资对中西部地区水利项目的支持和补助政策均高于东部地区,西部中央水利投资由占2000年中央水利投资的18.7%增长为2005年的33.5%。第二,突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实施了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给河流以空间,给洪水以出路;更加重视水资源工程建设和生态脆弱河流的治理,在实践中创造了资源节约、生产发展、生态修复的共赢局面。引江济太、引岳济淀、扎龙湿地补水、珠江河口压咸补淡等取得显著成效。第三,突出大中小工程协调发展,在加快大江大河治理、南水北调、控制性枢纽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许多面上中小型水利工程尤其是农村水利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实施了农村人饮、水保、水电、西南中型水库等中小型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第四,突出发展与巩固提高相协调,针对现有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的老化失修问题,更加重视提高已建工程设施的综合利用能力,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工程,以较少的投入获取了较大的效益。
  四是以改革促发展。水利改革不断得到深化,水利管理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积极推进水务管理一体化改革步伐,北京、上海、海南三个省级水务局先后成立,全国已成立了约1360个水务局或由水利系统实施水务统一管理,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57%。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实施方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全面推行"四制"。在国务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全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平和水费实收率逐步提高,水价改革步伐加快。大力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灌区管理模式,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水利投融资体制和机制。
  五是以依法治水促发展。把水利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治水力度进一步加大,水利管理不断得到加强。新《水法》颁布实施,水法规体系不断得到完善,水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水政监察力度明显增强。转变政府水行政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强化依法行政。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实行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国主要江河湖库水域进行了水功能区划,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保护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水利规划工作得到高度重视,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水利专项规划取得重要成果,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规划的法律地位得到加强。加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制定和落实了有关移民政策和管理制度。
  六是以科技创新促发展。加强了水利科技和水利人才队伍的培养,促进了治水观念更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了水利科技的整体水平。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水利科技专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实施了水利科技体制的改革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了水利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标准化和水利质量监督。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实行水资源科学管理,我们在水权、水市场和建设节水型社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加强了水文水资源、防汛抗旱、水利电子政务、数字流域等水利信息化建设和行业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了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举办或参加了一系列国际重大水事活动,既学习了国外的先进治水经验和理念,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水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几年来,在座的部科技委老领导、老专家们为水利的科技创新、为水利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多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做出了许多重要的贡献,在此,我向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良好的祝愿,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二、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背景
  (一)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统领"十一五"水利发展总的指导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一五"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是《建议》最鲜明的特点,体现了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新变化。《建议》在指导思想中强调,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在6条原则和7大目标中,除了第一条原则和第一个目标强调了GDP的增长外,强调的都是社会和谐、统筹发展、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由此看出,我国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已经从过去追求经济增长,转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揭示出我国现阶段发展中的五大矛盾,而解决矛盾的重点领域,是农村,是欠发达地区,是社会发展领域,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国际市场的开发。所以,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的水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根据五中全会《建议》确定的发展方针、目标和任务,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水利发展要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表率。这是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所必须认识到的时代特点。
  (二)国家对由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地发挥规划的作用,反映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国家把以往的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并对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的规划主要侧重于反映以政府的社会管理、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为主、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引导、扶持的业务领域,分为三级三类,即按行政层次分为国家级规划、省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的重要专项规划,在规划编制中,要注重发挥规划的双重功能,既要成为指导水利发展、确定水利重大工程布局和建设安排、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也要成为加强涉水事务社会管理和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依据。
  (三)水利发展进程中依然面临许多严峻的问题。我们应当看到,尽管"十五"期间我国水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水利发展要承担的两大历史性使命,既通过水利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通过转变水利发展模式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反差,要求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和加以解决。这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98'大水以来我们虽然实施了大规模、高强度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是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生态恶化的趋势并没有根本遏制。解决这一问题远不是仅仅依靠工程手段就可以解决的。二是我们虽然建设了一大批骨干水利工程,但是每年汛期仍然约有1500人因洪灾死亡,农村仍然有3亿多人喝不上清洁的水,灌溉设施的损坏率高达40%以上。因此,针对保障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等事关国家和群众根本利益、影响范围广、综合效益特别是社会效益大的重要领域,要加大投入,使水利真正造福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三是我们虽然取得了水利发展的瞩目成就,但是仍要承受着快速的经济增长、人口膨胀、城市化进程、国家产业布局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沉重压力。水利如何既能保障国家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又能保护区域的生态健康可持续,是我们面对的严峻现实。四是我们虽然保持了连续7年的投资高峰期,但是却面对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财政政策调整,水利投资下降、建设进度下滑的紧张趋势。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水利投资下滑问题,想方设法开拓投资渠道,稳定全国水利投资规模,保障水利健康发展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五是我们虽然具备了水利发展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但是仍存在着自身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和生态、移民等因素对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制约。
  针对上述规划编制所处的大的背景条件,制定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建议》精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分析"十一五"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将科学发展观贯穿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把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把握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部署,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把握好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和发展重点,努力为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把握好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和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把握好深化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加快水利改革;把握好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水利要为保障国家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做出应有贡献,确保国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点
  部党组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十一五"水利发展与改革;水利部专门印发了"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招标开展了20多项水利重大问题研究,在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一五"规划思路。今年以来,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下面,我把规划的主要内容给大家作一介绍。
  (一)水利发展与改革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理念,以科学、民主、依法行政为基础,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讲求效益,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深化水利各项改革,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妥善处理好水利事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二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水利发展中的生态问题,保证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突出水利发展和水利改革管理并重,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克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四是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始终把农村水利作为水利发展的重要领域,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水利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合理确定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五是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原则,继续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配置放在突出位置,把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作为水利的一项长期性任务,通过进一步转变水管理模式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六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根据国家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明确水利发展的重点,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扩大能力与巩固提高相结合,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总体思路。在防洪减灾方面。按照人水和谐的理念,给洪水以出路,河道、湖泊、枢纽、蓄滞洪区等科学安排,重点加强蓄滞洪区建设等防洪减灾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建立洪水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逐步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根本,实行主要江河尤其是北方河流的水量分配,初步建立国家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加强水资源调蓄和配置工程建设,逐步构建全国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在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方面。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水质监测、超标预警、过量惩罚等水资源保护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实行严格的地下水保护政策,加强地下水超采地区的综合治理。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以预防保护和有效监督为主,工程措施、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相结合,国家投入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加强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和生态脆弱河流的综合治理,逐步扭转我国与水相关的生态恶化的趋势。
  (二)水利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是继续加强大江大河治理。完善大江大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确保大江大河、重点水库、大中城市及重要设施的防洪安全,全国多年平均洪涝灾害损失率降低至1.0%以下。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治淮建设任务;加强大江大河蓄滞洪区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大江大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河段堤防、城市和重要经济区河段的堤防建设,实现全国大江大河重要干流堤防按规划达标;实施重要江河河段的河势控制和清淤疏浚,加强重要跨界河流整治和国土防护;切实加强城市和粮食主产区排涝设施建设,提高低洼地区的排涝能力;加大重点海堤建设力度,提高防风暴潮的能力;加强山区重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二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解决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减少1/3。重点解决农村群众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血吸虫病区、污染水、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使全国70%的高氟水病区村完成改水,其中90%的中、重病区村完成改水;所有高砷水病区村完成改水。加强乡镇供水工程建设,村镇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到50%。采取综合水利措施,控制血吸虫病区钉螺面积扩大。
  三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作为革命性措施来抓,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全国新发展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基本实现全国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加强城市和工业节水,努力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积极利用再生水,发展节水减污型产业;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形成以大中城市为重点,逐步向乡镇全面推进的节水格局。全国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到120立方米。
  四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在充分挖潜的基础上,新增年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水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建成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使北京、天津以及华北地区和胶东半岛大中城市缺水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抓紧论证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调水区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影响和开发机制,做好前期工作;建设一批区域性调水工程和水库工程;加大跨界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包括雨洪资源、再生水、海水及微咸水利用等,初步形成全国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和安全供水体系。
  五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建设。加强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基本消除重点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在完成全国第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基础上,实施《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确定的第二批除险加固任务。重点完成《"十五"期间大型水库建设规划》中未完成的重点水库工程,在中型水库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西南地区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对新建水库项目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论证。在南方水资源丰富的河流上建设水库,要注重防洪的需要;在北方水资源短缺的河流建设水库,要注重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分配;对以发电、航运为主要开发目标的水库建设,要依法严格履行有关建设程序,防止无序开发。水库建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实行开发性移民,保护移民合法权益,把改善移民生活环境、解决移民生计、增加移民收入等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的移民管理制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水库移民补偿机制。
  六是加强新农村水利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水利保障体系。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水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结合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和开工建设一批水库配套灌区。继续加大灌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加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中低产田改造。通过雨水集蓄,提高旱地农业的生产水平。全国净增有效灌溉面积3000万亩。开展牧区水利建设,以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为首要任务,优先对现有工程进行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发展人工改良灌溉草场和灌溉饲草料地,使草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全国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500万千瓦,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解决边远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七是加强城市水利建设。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保障城市供水水源,改善城市水环境。结合大江大河治理,加强城市防洪骨干工程建设,重视城市排水、排涝设施建设。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条件,做好城市水资源规划,建立稳定可靠的城市供水水源,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要加快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全国新增城市水源供水能力160亿立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加强城市节水和治污力度,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城市河湖水系改造要与环境整治相结合,河道整治和水生态系统恢复、水环境与景观建设相结合。
  八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保证水功能区的水质要求。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和保护力度。建立供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和输水沿线、三峡库区、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供水水源地的监测和保护。全国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以上,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对"三河""三湖"等水污染严重的江河湖泊,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投入,加快治理。重视农村改水改厕,减少生活用水污染;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削减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
  九是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封育措施,增加植被,拦蓄泥沙,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对长江上中游、珠江流域石漠化地区,要加大封育力度,同时结合"坡改梯",有效保护好土壤资源。对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要充分发挥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作用,加强淤地坝建设和管理,治坡与治沟相结合。对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充分考虑降雨和水资源条件,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加强风沙草原区防治;对内陆河流域,要有效控制人工绿洲的盲目扩大,保证水资源对河流的有效补给。加强南方丘陵红土区、东北黑土漫岗区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国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36%降低至34%。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强对北方地区河流断流、湿地萎缩、生态恶化地区的生态治理,一些生态脆弱的河流或生态严重破坏的河流得到挽救和治理,全国湿地保护面积有所恢复。
  十是加快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初步实现水利信息化。基本建成全国水文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建成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网络,初步建成重要流域和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域、区域、城市、骨干水利枢纽、调水工程、大型灌区等水利自动化调度系统建设,推进水利信息共享,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
  (三)重大水利工程及投资规模测算
  重大水利工程。一是重要江河防洪保安工程,主要包括以治淮为重点的大江大河防洪治理,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骨干防洪枢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是南水北调东中西线一期工程,加快东、中线一期工程建设进度,在具备前期工程和筹资条件的基础上,力争尽早开工建设西线一期工程。三是重点缺水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主要包括甘肃引洮、贵州黔中枢纽、西南地区中型水库、西北和东北地区水资源工程等。四是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程,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结合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解决1亿人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六是重要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对重要城市地表水、地下水源地实施保护。七是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包括规划和开工建设一批新的水库灌区,继续实施粮食主产区大型灌区改造工程。八是中部地区低洼地排涝工程,在中部四省实施低洼地大型排涝泵站改造。九是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继续在长江、黄河、珠江中上游、东北黑土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是重点生态脆弱河流治理工程,实施塔里木河、首都水资源、渭河、石羊河等流域综合治理。
  投资规模测算。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水利发展与改革的目标任务、各项水利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投资需要与可能等情况,"十一五"规划水利投资规模建议控制在4628亿元(含南水北调工程),与"十五"计划投资总规模基本相当,其中需中央投资约为2082亿元,比"十五"中央水利建设实际投资规模高22.8%。如不包括南水北调工程1316亿元投资,"十一五"规划投资规模为3312亿元,其中防洪工程投资1561亿元,占47.1%;水资源工程1312亿元,占39.6%;水保生态工程238亿元,占7.2%;专项及其他200亿元,占6.1%。"十一五"续建重点水利工程需投资1629亿元,占规划投资规模的近50%。
  (四)水利改革与管理主要任务
  "十一五"要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在关系水利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水利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水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和制度保障。
  第一,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洪水管理制度。一是编制洪水风险图,完成七大江河干流重点地区、重点蓄滞洪区和重要防洪城市的洪水风险图编制,开展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普查,编制重点山洪灾害防护区山洪灾害风险图。二是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洪水风险控制目标和规避洪水风险的措施,探索建立洪水保险制度。三是建立蓄滞洪区管理制度,制订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完善蓄滞洪区的运用管理与补偿办法,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四是加强河道湖泊管理,修订《河道管理条例》,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的规划治导线,实施规划同意书制度,制订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五是完善防御洪水方案,基本完成国家确定的重要河流防御洪水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编制重要支流防御洪水方案,完善洪水调度管理制度。
  第二,建立以水权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初步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基本完成主要江河尤其是北方缺水流域的省际水量分配方案,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水权指标,逐级明晰初始水权。规范水权转让行为,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逐步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二是加强用水管理,初步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加强供水、用水、排水的计量和监督,推广用水户协会等用水者组织形式。探索建立水资源特许开发与准入制度。三是完善节水机制,制定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完善用水计划制度和节水考核制度,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强制性标识制度。四是建立干旱管理制度,制订《抗旱条例》,编制抗旱预案,制定流域和区域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加强抗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抗旱减灾组织体系。
  第三,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一是建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制订水功能区管理条例,完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总量,制定分阶段控制方案,依法提出限排意见;划定地下水功能区,制定地下水保护规划,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超采,开展全国地下水保护试点工作。二是建立饮用水水源区管理制度,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管理条例,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对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三是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制订并实施主要江河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建立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四是建立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合理确定河流、湖泊、湿地的生态用水量,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的要求,研究制定河流健康指标及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维护河流健康的管理制度。
  第四,继续完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修订《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设施补偿制度;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三区"划分和管理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经济补偿机制和科技支撑体系,明确生态修复的适用范围,落实管护责任,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的组织协调机制,逐步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第五,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一是开展流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流域,探索建立由中央有关部门和流域内各省级政府组成的流域委员会,基本实现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二是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依法界定流域和行政区域的事权和职责范围。完善不同行政区域间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建立省际水事纠纷的预警机制。三是大力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防洪、供水、水环境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水务市场管理模式,不断推进水务市场化。
  第六,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一是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渠道,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投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水利工程的投入,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经营性水利工程的投入,建立以政府引导、市场融资为主渠道的融资体制。二是拓宽水利投资来源,各级政府要保障政府预算内水利投资,探索建立各级财政预算内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调整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渠道,努力扩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规模;积极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三是健全政府水利投资的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在水利投资项目上的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规范政府水利投资管理;完善企业投资水利建设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管理办法。
  第七,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一是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在水利公益性项目实施中,积极试行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完善水利建设监理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建设监理企业与政府脱钩,逐步解决施工与监理同体问题;加强和改进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完善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合理的水库移民补偿机制,完善和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推进移民管理体制的改革。二是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落实各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经费来源,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的招标,推进管养分离和合同管理,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市场化。开展水管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
  第八,推进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分类管理、政事企分开、有效激励的资产管理体系。一是探索流域控制性工程特殊法人治理模式,对特大型的、特别重要的水利设施和流域控制性工程,由各级政府授权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二是建立水利国有资产分类管理体制,对以公益性为主的水利国有资产,逐步建立分级管理、授权经营、权责明确、补偿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对以经营性为主的水利国有资产,以资本为纽带,强化出资人监管职责,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性资产运营效益。三是完善水利国有资产考核与监管制度。建立水管单位国有资产效绩考核体系;研究制定水利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
  第九,深化水价改革,建立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水价体系。一是合理提高水资源费与水价水平,确定水资源费与终端水价的合理比价关系,提高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对中央直属电厂恢复征收水资源费;合理提高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和城市供水价格;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地方,要限期开征,已开征的地方,要把污水处理费尽快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二是推行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逐步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两部制水价,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工农业生产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三是加强水价管理,完善水价制度体系,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成本监审等配套政策,整顿水价秩序。改革农业末级渠系供水管理体制,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水费计收方式,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和水费公示制。
  第十,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建立农村水利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增加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二是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采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方式,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流转;深化农村水电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占用基本农田灌溉设施的补偿机制。三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积极组织和引导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运作。四是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按照精简、效能和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的原则,改革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在防汛抗旱任务重的乡镇保留乡镇水利站,其他地方按区域或流域设立水利站,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经费,保障运行。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规划任务。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充分运用公共资源,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完成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各级政府要提高对水利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抗御特大洪水及风暴潮灾害、特大干旱和应对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将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履行政府职责上来。
  二是科学制定规划,强化社会管理。继续完善全国、流域、区域三级,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两类为总体框架的水利规划体系,做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饮水安全规划等重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注重对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资金筹措、环境影响、移民安置、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完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论证决策机制。要充分发挥水利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调控作用,促使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保证水利投资。要把水利建设和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预算内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要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保持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规模的基本稳定。中央投资主要安排关系全局的防洪骨干工程、重要水资源调配工程、跨国界河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受益的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要加大对饮水安全、农村水利、节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小水电开发要积极通过市场融资建设。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稽查,确保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果和提高投资效益。
  四是健全政策法规,加强依法治水。以《水法》、《防洪法》配套法规建设和《水土保持法》修订为重点,基本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比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制定中长期水政策框架,制订出台有关洪水管理、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农村水利、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水行政审批,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高水利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
  五是深化科技改革,提高创新能力。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增加水利科技投入,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科技试验站、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料共享平台等水利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防洪抗旱减灾、水环境保护、流域治理开发、重大工程等领域进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加快水利技术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完善水利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六是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队伍。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养为基础,切实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撑和保障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