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电子政务技术咨询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9-05-13


广东省汕头市电子政务技术咨询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电子政务技术咨询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9D07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电子政务技术咨询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电子政务技术咨询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3家电子政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每家中标服务商应提供3名(含)以上技术人员,按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在采购人的工作地点开展驻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预算金额:本项目为服务资格招标。

3、服务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通信信息类)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业务种类包括系统咨询或工程监理);

③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④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采购人联系人:崔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489860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48986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