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
来源:农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揭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深刻内涵。我们感到,信息化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十一五”期间给予重视。推进农业信息化,有利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协调农业与非农产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有利于协调农民与非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入提高;有利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管理;有利于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进入新世纪,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基础设施仍显薄弱,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信息深度挖掘不够,缺少加工整理的实用性信息和深入分析的预测性信息,信息传播渠道不畅等。

  贯彻五中全会的精神,就要针对“十一五”规划目标,抓好重点,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

  一是根据信息服务对象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长期以来,农业信息服务不到位,要逐步以提高信息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强对上和对下服务。既要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也要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不断拓宽信息服务内容,应对信息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当前,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已密不可分,信息服务已渗透到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不仅需要生产、科技、政策信息,还需要供求、价格、劳动力转移等信息,不仅需要原始信息、单项信息、静态信息,更需要综合信息、动态信息、分析预测信息。

  三是逐步建立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广泛参与机制。长期以来,农业信息化的支持力度远小于工业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需要建立一种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信息化条件,充分利用科研院所、中介组织、运营商、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的社会力量,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

  四是鼓励各地探索创新,不断开创信息服务工作新局面。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水平、信息水平和“三农”实际都有很大差异,很难用统一的模式推进信息服务工作。要鼓励各地信息工作者,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信息服务方式。(作者为中国农科院农业信息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