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9-05-31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
 六政办明电〔2019〕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政务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项目建设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电子政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电子政务项目范畴

根据《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六政办〔2016〕66号)精神,电子政务项目是指与各类政务活动(含政府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项目,包括云服务平台(含各类数据库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或改造升级的项目,由政府职能部门立项批准,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自筹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

二、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

市本级政府投资的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分阶段管理,包括谋划阶段、申报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运维阶段。谋划阶段包括准备工作、内部预审,申报阶段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和审批、项目论证、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实施阶段包括项目启动、项目招标、项目建设、项目监理和等保测评,验收阶段包括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经费结算和资产管理。运维阶段包括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

(一)谋划阶段

1.项目准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部门业务发展需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或聘请相关机构开展项目建设的前期预研工作,重点进行业务梳理、分析信息化现状、调研信息化需求,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本行业规划,谋划提出项目建设需求。

2.内部预审。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邀请相关业务专家对项目建设需求、基本构架和申报材料进行内部预审,结合项目建设背景、特点、当前现状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主管部门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申报阶段

1.项目申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向市数管局申报下一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填写《六安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提交项目建设依据及方案。

2.项目论证。每年7-9月份,市数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资源共享程度、概算合理性、是否单独立项等开展审查论证。根据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项目建设依据、标准、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等,形成论证意见并上报市政府。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形成定稿。

3.项目立项。市发改委根据论证意见,明确需要立项的电子政务项目。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流程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单独履行项目立项程序。设备购买类、运维服务类、项目需求明确、架构简单、资金预算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由市数管局统一申请立项,市发改委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下达立项批复,并列入年度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

4.建设计划。市数管局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按照共享优先、保障民生、协调发展的原则,汇总编制下一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

(三)实施阶段

1.项目启动。根据年度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的电子政务资源应用申请流程,报送《六安市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实施计划表》(附件2),明确项目建设方案和联系人。市数管局、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

2.项目招标。项目采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需求,由市公管局依法合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3.项目建设。市数管局、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市公管局按照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的原则,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组织项目实施,科学安排和合理确定建设周期、细化建设任务。自项目启动实施起至项目验收止,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每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六安市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实施进度表》(附件3),包括项目建设的具体进度、资金执行情况、例会召开情况、当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

4.项目监理、等保及测评。项目按照“过程管控、准确定级、及时备案、科学测评”的要求,开展监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第三方测评工作。市数管局通过招标采购,确定2至3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负责年度电子政务项目的监理、等保及第三方测评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年度电子政务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量按年支付。

(四)验收阶段

1.竣工验收。电子政务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包括初验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验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初验通过后1个月内,向市数管局提交项目建设总结、初验报告等,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数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公管局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决算审计。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市审计局将对应的电子政务项目纳入部门年度审计范畴。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按规定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数管局等部门。

3.经费结算。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项目经费结算。

4.资产管理。由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归市数管局所有。新建电子政务项目硬件资源原则上统一纳入市政务云数据中心,由市数管局统一管理,各部门不再重复建设应用类数据中心。涉及公共服务类或确需部署在本部门的硬件设备,可委托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及价款结算、财务决算完成后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和档案移交手续。项目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运行地点要相对固定,未经市数管局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确需变更的,需报市数管局同意后统一实施,并做好登记变更工作。硬件设备的报废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

(五)运维阶段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项目运维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电子政务项目安全可靠运行。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运维经费。市数管局组织对电子政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估,重点评估项目的应用情况、数据资源共享情况应用效果、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内容。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后续建设、运维资金安排以及项目再投入的参考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规划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建立项目分管领导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分类推进、阶段汇总、及时反馈,确保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梯次推进的科学性、规范性、有序性。

(二)强化专款专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前向市数管局申报资金拨付,市数管局对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全流程跟踪和监控,负责调度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数管局负责统筹调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按月通报项目进展,结果纳入电子政务工作年度考核。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项目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督查,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暂缓主管部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或严格压缩其项目支出预算规模,提高专项资金的执行力度。

(四)提高管控水平。未经审核论证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未按规定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擅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全局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局性重大应用平台项目,根据市智慧城市建设、电子政务发展、大数据发展、“互联网+”应用等总体规划,在市数管局的统筹指导下,做好规划及方案制定、推进实施等工作。

附件1.六安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申报表

2.六安市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3.六安市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实施进度表

4.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