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市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和审核规范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9-07-27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市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和审核规范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通知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和审核规范编制工作,包括:形成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规范,指导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电子政务项目资源申请报告;形成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核规范,指导评审专家等按照规范要求对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规范要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必要性、一体化建设、集约化建设、数据治理与应用、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9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需求

(一)按照双方审定的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内容,保证质量,及时报告;

(二)按采购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工作和文件;

(三)中标单位应有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的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根据项目进度要求,需配备4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参与过相关项目编制服务工作。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_综合评分法_。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A)
 
0.10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100分)
 
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同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价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注: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该项不得分
 

报价部分得分(A)= 报价得分*0.10
 

技术部分(B)
 
0.60
 
B1.对项目背景、现状和需求的整体理解(50分)
 
对项目背景全面了解;对项目目的把握深入、清晰、准确;对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划解读透彻
 

B2.服务保障(50分)
 
服务方案中的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服务表现形式、应急方案、附加服务项目等
 

技术部分得分(B)=(B1+B2)*0.60
 

商务部分(C)
 
0.30
 
C1.供应商

资质情况

(40分)
 
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单位须承诺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原件备查)
 

C2.同类业绩经验

(30分)
 
提供近三年,在深圳市或其他地区完成的与本项目相同或接近的业务项目,提供一份得5分,两份得10分,以此类推。(注:业绩证明材料可为合同书、中标通知书等)
 

C3.技术人员情况

(30分)
 
供应商选派参与项目服务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项目编制工作经历,且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商务部分得分(C)=(C1+C2+C3)*0.30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服务至编制工作验收完毕。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规划处。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

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合同结束并通过验收,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60%。

(五)履约担保金:合同金额的5%。

(六)违约责任:中标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文件的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露相关项目的招标资料及文件内容。如发生资料泄露事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锋

联系电话:88128606

邮箱:chenyh@shenzhe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