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9-09-26
  为加强我县电子政务项目的科学规划与统一管理,提高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务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9〕3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统筹规划、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新机制,推动电子政务一体化建设和协调发展。为打破我县一直以来电子政务项目存在管理不严格、建设成效不明显、重复建设多等问题,需要制定和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项目管理,明确立项规则,优化政府投资行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9〕31号)
    三、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指那些?
    答:电子政务项目是指与各类政务活动(含政府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项目,包括云服务平台(含各类数据库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或改造升级的项目,由政府职能部门立项批准,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自筹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
    具体可分为6类:
    1.软件购买类:主要指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自动化、财务软件、防病毒软件等软件产品,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购买的软件产品。
    2.硬件购买类:主要指机房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电源等)、安全设备(防火墙、防入侵、内容过滤、安全备份等)、终端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扫描仪等)、多媒体设备(显示器、投影机、实物展台、摄像机、照相机等)。
    3.软件开发类:主要指按照各部门业务需求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定制开发各类应用软件(内部办公业务系统、网站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或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
    4.网络集成类:主要指网络工程(光纤覆盖及网络综合布线等)、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改造项目。
    5.运维服务类:对上述四类项目的维护、外包服务、规划、咨询、监理及各类宽带通讯费、云平台资源租用(CPU、存储等)、服务器托管等。
    6.综合类:包含上述两类以上内容的综合项目。
    四、《通知》主要内容?
    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分阶段管理,包括谋划阶段、申报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运维阶段。
    (一)谋划阶段。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上级部署或发展需求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并对申报材料内部预审。
    (二)申报阶段。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于每年7月底前向县数管局申报下一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填写《霍邱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交项目建设依据及方案。8-9月份,县数管局进行预审,预审后,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开展审查论证。同时,形成论证意见并上报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并编制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三)实施阶段。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霍邱县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实施计划表》,县数管局、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需求,由县公管局依法合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启动建设项目至验收止,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每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霍邱县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实施进度表》。项目监理及等保测评,由数管局通过招标采购,确定2至3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负责年度电子政务项目的监理、等保及第三方测评工作。
    (四)验收阶段。包括初验和竣工验收。初验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初验通过1个月内向数管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县数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公管局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运维阶段。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运维管理制度,维保期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运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