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定位 细化职能 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的管辖范围,细化税收管理员职能,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经营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源与监控有效结合,有助于稳步推进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发挥税收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主要着力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在税务系统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规定,各级税务系统应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能,做到管户与管事、人管与机管、案头管理与实地巡查、税源管理与纳税评估、税务检查与纳税服务五个有机结合。北京丰台地税局各税务所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实现最佳税收管理的原则,按地域街乡划片负责,建立与辖区街乡负责人联系制度,以便及时了解纳税人与税收相关的信息,使税务机关在掌握税基的情况下,又能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实践表明,全面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按照“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两条主线,合理划分地区征收部门与纳税服务部门工作职能,是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前提基础。具体来说,一是将税务登记、网上申报、发票日常性管理、纳税咨询等日常性服务工作划分到纳税服务部门受理,使地区征收所征管工作职能专门化、清晰化,从而集中征管力量,加强税源控管,为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全面实施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明确地区征收所工作职责范围及具体内容,将税收征管相关工作划归地区征收所负责。在税源管理上,要做好申报征收管理、税源监控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和税收网络宣传。在票证管理上,要做好发票领购资格的认定和审批、发票核定信息的变更、各类完税证等票证管理工作以及汇总缴纳印花税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在档案管理上,要特别注意相关档案的立卷装订,完善税务档案管理工作。在行政监管和处罚方面,要重点加强对逾期申报、发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建立账簿、非正常户和税务登记失效户的监管与处罚。

    其次,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税源管理信息平台,为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征收能力,有效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打破旧有的专管员管理模式,按照总局提出的“抓住一个重点,构建四个体系”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人机结合、分区分户管理。在搭建税源管理平台的同时,还应加快征管软件的整合和数据连通,完善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存储管理系统,拓展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的采集处理功能,为强化征管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加强廉政监督力度。一是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管理责任区,责任到人。管理员要对责任区的税收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做到底数清、税源明,最大限度杜绝漏征漏管户的发生。二是加大对税源户的管理,分户建立税务档案,全面掌握税源户的生产经营、税收政策执行、企业财务核算、成本、费用、销售、税收负担等情况,做到纳税户数清楚、基本情况清楚、生产经营情况清楚、财务核算清楚、纳税情况清楚。同时,还应注重对税收管理员实行有效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正度,通过加强廉政教育、预防和惩治措施,使税收管理员做到公正、公开执法,杜绝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腐败、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现阶段,税收管理员不仅要完成好税收征收管理的各项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工作,还承担着纳税评估等一些研究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这就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法律知识、信息化应用、英语等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特别注重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质,从而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学习力和执行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征管制度,目前还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广大税务人员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和锐意进取的精神,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并加以完善,以加强税源税基管理、规范税源税基建设为基础,全面夯实税收基础管理;以促进税源管理与税源监控二者的有机结合为契机,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将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从而为地方税收事业乃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地税局/吕新利 刘秀英 )